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 > 正文

中国气候谈判代表:愿和各方一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

2017-05-14 10:56: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中新社波恩5月13日电 (记者 彭大伟)2017年波恩气候谈判会议正在德国城市波恩进行。中国代表团团长、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陆新明13日在会议现场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中方今后将进一步敦促各缔约方,特别是发达国家,在包括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在内的相关条约规定和行动承诺实施方面加大力度,增强互信,为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坚实基础。

  本次波恩气候谈判会议于5月8日开幕,将持续至本月18日。对于本次会议的背景,中国外交部条法司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办公室主任周倩表示,此次会议是气候变化《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后续谈判的若干次会议中一次重要会议。根据谈判议程安排,各方在2016年底的马拉喀什气候大会为《巴黎协定》实施细则后续谈判制定了时间表和路线图,而此次波恩会议“可以说是真正进入了技术性的实质性谈判阶段”。

  陆新明介绍,中国代表团此次主要关注四方面问题,首先便是要向外界表明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立场和主张。他引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的话指出,“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在今后,中国将继续采取行动应对气候变化,“百分之百承担自己的义务”。

  其次,中国代表团将在关键和重大议题上引领谈判进程,提出中国方案,与各方一道推动《巴黎协定》实施细则谈判顺利进行。

  同时,中国代表团一方面希望通过此次会议增进与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另一方面亦希望进一步加强与发达国家的沟通交流,做到“加强联系,增信释疑,能够在重要的关键议题上形成共识”。

  对于当前气候谈判进程中面临的难点,陆新明认为主要分为两方面。

  首先,在《巴黎协定》实施细则的谈判方面,围绕要不要区分,要不要平衡考虑各个方面的内容,要不要有一个全面的应对气候变化各方面的反应等,发展中国家、发达国家和各个利益集团之间“还有很大的分歧”。

  陆新明指出,另一项难点在于应对气候变化相关条约规定的实施问题,特别是2020年前的承诺和行动实施的问题,“这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关切”。

  这就涉及到多哈修正案批准、发达国家承诺向发展中国家提供1000亿美元资金、各国2020年前承诺的行动和目标完成等若干问题。

  “资金问题一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题,也是这次谈判的焦点议题。”针对外界关注的1000亿美元气候资金落实问题,陆新明指出,“要应对气候变化,没有钱肯定是不行的,所以资金问题一定要解决,我们中国代表团也和广大发展中国家一道,会积极推动资金问题向前进展。”

  “我们希望气候变化大会不应仅仅是谈判,还应包括谈判成果的具体实施和落实。”陆新明强调,谈判只是一个方面,真正要达到应对气候变化的效果,实施更为重要,“我们希望在下一阶段以及今后的谈判进程中,进一步敦促各缔约方,特别是发达国家,能够在实施方面加大力度,增强互信,为2020年后应对气候变化提供坚实基础。”(完)

责任编辑:鲁珊珊
新闻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