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员“边腐边升”:每次职务升迁都有违纪事实尾随
原标题:“边腐边升”背后的警示
6月12日,河南省商丘市纪委官微发布了商丘市人民政府原秘书长杨华的案例剖析。纵观杨华的仕途轨迹,从1998年2月任商丘市睢阳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期间为其亲属招揽工程,收受钱财,到任夏邑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期间为请托人谋利……直至2016年4月被立案审查,杨华的每一次职务升迁,都伴随着违纪违法事实。从这起案件中,我们能得到哪些警示,获得哪些启示呢?
为此,本报记者与中央纪委驻中国社科院纪检组副组长高波、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对话碰撞,就此案进行剖析。
思想认识上偏了一寸,行为就要偏出一丈
问:杨华每一次职务升迁,都会有违纪事实尾随而至。他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一步步蜕化,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
高波:违纪违法事实是现象,透过现象看本质,应当看到的是杨华扭曲异化了的权力观、利益观和职业观。思想认识上偏了一寸,行为就要偏出一丈。
庄德水:从个体角度来说,每一名腐败分子的蜕化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最初的腐败“量变”缺口往往在于思想认识发生偏差,这是一种规律。错误的思想认识集中表现为“官念”错位和特权意识强烈。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没有摆正做官与做人、掌权与为民之间的关系,甚至把权力当作特权,不愿意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更不愿意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和班子成员的提醒,以致坠入腐败深渊。
问:2013年以来,杨华不收手、不收敛,借逢年过节、生病住院之机多次收受他人钱物,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其不收手、不收敛的心理根源是什么?
高波:我们经常会在正风反腐中用到“防线”“底线”等高频词,杨华顶风违纪的事实说明:廉洁自律的防线被破、党纪国法的底线失守,往往引发的是一种“自由落体效应”,不收手、不收敛不过是其外在表现。这里面既有“猪油蒙了心”的贪婪,更离不开挥之不去的侥幸心理。因此,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告诫说:“从善如登,从恶如崩。”守住面对礼品礼金的“第一次”,把好廉洁过节的“第一关”,才能走好廉洁从政的每一步。
问:杨华在自我剖析时说:“自己之所以犯下如此严重的错误,主要与平时不注重学习、不注重世界观的改造有很大的关系。”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应从中吸取什么样的教训?
庄德水:在日新月异的今天,党员领导干部一旦疏于学习,就会产生松懈麻痹思想,长此以往,纪律防线会松弛,党性会变质,腐败问题会滋生蔓延。在新时期,党员领导干部决不能把政治理论学习看作是可有可无的事情,要明白“为什么学习、学习为了什么”。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都应当把政治理论学习与世界观改造相结合,从政治理论学习中明确世界观改造的方向,从世界观的改造中检验政治理论学习的效果。
政治纪律红线决不能破,对抗组织把戏决不能玩
问:通报称,杨华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您如何看待个人有关事项对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性?党员领导干部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时又该注意些什么?
庄德水:能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评价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对党忠诚老实的重要标准,也是党员领导干部从政的行为底线。党员领导干部要本着对党组织忠诚、对个人负责的态度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内容上要全面报告个人的“家事”和“家产”,特别是经营性和投资性内容,重点报告配偶子女就业和投资情况;在方式上,既要按制度规定定期填报个人有关事项表格,又要在日常生活工作中随时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变化情况,以便组织更好掌握党员领导干部的发展动态和信息。
高波: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是衡量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度、诚信度的试金石,也是防止少数人见利忘义、贪风日炽的防风墙。必须看到,“应报尽报、所报必实”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义务和责任。对党忠诚、坦诚,对组织真实、老实,不应是一种“稀缺资源”,而应成为普遍风尚,成为传承在党的肌体中生生不息的“组织基因”。
问:经查,杨华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隐瞒事实真相,拒不承认其投资入股参与房地产项目开发的问题。这种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将带来什么严重后果?
高波:对抗组织审查,是不少自以为是的“精明者”落马前的高概率行为选择。归根结底,是习惯性地将党纪党规视为儿戏,自以为潜规则、老把戏还能够大行其道。殊不知,这是严重低估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重低估了净化政治生态的战斗性和执行力。“杨华们”的结局说明,政治纪律的红线决不能破,对抗组织的把戏决不能玩。
问:作为一名老党员,杨华本应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坚强的党性。但他却在担任夏邑县委副书记、县纪委书记期间,收受贿赂,执纪违纪,压案不查。请问您怎么看待这一问题?
庄德水:从近年来查处的案件看,个别纪委书记利用手中所掌握的权力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其要害在于纪委书记角色发生错位和权力发生失控。这说明,监督执纪权一旦失去监督和制约,也会沦为以权谋私的工具,其危害直接影响纪委的公信力。要进一步提高对地方各级纪委书记的政治标准和选拔要求,既要提出高标准的政治素质要求,又要考虑其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
解决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
关键还是要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
问:2007年2月,已调任商丘市人才办主任的杨华,对自己工作过的“根据地”夏邑县仍贪恋不忘,把腐败之手又伸向了夏邑县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并在此次项目开发中获取巨额利润3000余万元。此类“官员调离一地,又利用影响力谋取私利”的案件是否普遍,该如何预防?
高波:防治“影响力腐败”是一个世界性难题,也是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问题源”之一。一些升迁、调任的干部在原工作地往往有一定的特殊影响力和话语权。要把这些“灰色特权”关进制度笼子,可以考虑两个要点:一是管“人”,即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等;二是管“责”,即从严问责,如建立健全离任党员领导干部插手或干预原管辖地事务从重从快查办和问责制度,并实行“一案双问责”制度,加强对“被打招呼人”不报告责任的协查追问,逐步挤压“灰色特权”的存活土壤。
问:在选人用人中,应当如何考察取舍,才能避免“边腐边升”的“杨华”再次出现?
庄德水:“边腐边升”的现象说明,干部选拔任用过程存在问题,考察失真失实、监督管理不力。必须从严管理干部,严把选人用人的关口,做好日常了解、综合研判两个基础性工作。要抓好动议审查、任前把关这两个关键环节,发挥党组织的集体把关作用。要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纪实制度和干部行为的负面清单,对可疑问题线索要深入排查,对轻微苗头性问题要及时提醒教育,做到防微杜渐。同时,要强化“带病提拔”的问责机制,按照“谁提名谁负责,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进行追责倒查,根据失职原因、责任范围等因素追究相关领导和部门责任。
问:长达18年的职务升迁,伴随着的竟然是长达18年的敛财之道,长达18年对党纪国法的藐视,从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到最后的蜕化变质,除了杨华自身的原因,还暴露出哪些问题?有什么解决之道?
高波: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管党治党存在“宽松软”的问题,其现象和危害在杨华案中表现得淋漓尽致。解决这些问题,关键还是要抓“两个责任”的精准落实。特别是要强化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班子特别是班长的主体责任,不但要管“戴帽”,也要管“摘帽”,担负起识人鉴人的常态化职责,并且要把践行“四种形态”与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结合起来,确保抓早抓小抓细。同时,纪检监察机关也要把好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关、廉洁关,履行好监督职责。(记者 曹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