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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委办:部分地区存在重大隐患和典型案例零报告现象

2017-08-11 16:07:00 来源:中新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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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片,安监办工作人员进工地给农民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中新社记者 韩苏原 摄

  据国家安监总局网站消息,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动员部署和自查自改有关情况的通报,目前仍存在有些地区和部门对大检查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未落实专人负责,工作情况、工作信息和统计报表报送不及时,甚至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典型案例零报告现象。

 

  通报指出,根据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加强监管执法,强化隐患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据统计,截至7月底,全国共排查各类重大隐患3191项,已完成整改2237项,整改率70.1%;依法打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6977起,关闭取缔企业1382家,停产整顿企业4362家,暂扣吊销许可证照602个,行政罚款1.4亿元,追究刑事责任461人;通过新闻媒体公告实行联合惩戒失信企业130家,问责曝光工作不力的单位58家、57人。

  通报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一是强化政治自觉和责任意识,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主要负责人亲自组织研究,层层动员部署,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二是结合实际,突出对重点区域和行业领域开展问题隐患排查;三是坚持把隐患问题整治作为关键环节,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的同时,采取挂牌督办、通报约谈、曝光问责等多种方式,强化整改落实;四是把舆论宣传作为推动大检查工作的有力抓手,细化落实宣传工作措施,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报道,发动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营造大检查工作舆论氛围。

  通报明确,大检查存在四点主要问题:一是有些地区组织推动不够有力。有的地区没有成立大检查领导小组,有的地区未按要求落实安委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13个省级单位部门责任分工不明确。部分地区存在工作力度层层衰减、“上热下冷”的问题,工作推进缓慢。

  二是有些地区和部门工作措施缺乏针对性。部分地区和部门大检查实施方案没有紧密结合地区和行业领域实际细化措施,甚至照抄照搬。有的地区没有建立问责机制,城镇燃气领域未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三是有些地区和企业自查自改不落实。有的地区未按照国务院安委会明确的政府层面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改,未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整改不认真、不及时。有些企业未结合自身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查,未做到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治理。

  四是舆论宣传工作有待加强。有些地区和部门宣传力度不大、声势不强,未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未形成有效的震慑作用。有些地区和部门对大检查信息报送工作重视不够,未落实专人负责,工作情况、工作信息和统计报表报送不及时,甚至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和典型案例零报告现象。

  通报强调,下一步工作的四点要求:一是强化任务措施落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部署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组织开展好下一阶段大检查工作,特别针对前一阶段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立行立改。要进一步加大舆论宣传力度,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典型曝光,健全完善全社会参与工作机制,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是狠抓隐患问题整改。对自查自改发现的隐患问题要逐项登记造册,建立整改责任清单,落实整改措施,强化跟踪督办,重大隐患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要实行挂牌督办。对整改不力或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三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要依法严惩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事故频发、隐患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和企业,要加大执法力度,开展集中整治。对已关闭或采取强制措施的企业,要加强跟踪监管,形成依法严格监管执法的高压态势。

  四是强化考核和责任追究。加大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督查力度,强化工作考核,对落实不力甚至不作为不担当的,严肃追究有关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对重大隐患整改不力、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和发生事故,未依法依规查处追责的,也要严肃问责追责。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