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要求规范新媒体采编 严防“标题党”
新华社北京8月29日电(记者白瀛、史竞男)新闻出版广电总局29日通报,一些报刊出版单位所办新媒体屡屡出现虚假新闻、“标题党”和“三俗”等问题,扰乱新闻传播秩序,损害新闻媒体权威性和公信力,为此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内容、规范新闻标题制作、加强网络活动管理等。
通知要求,各报刊出版单位用“一个标准、一把尺子、一条底线”统一严格管理所办报刊、网站、微博、微信、客户端等各类媒体及其采编人员;坚持实地采访、现场采访、直接采访,建立新闻消息来源核实核准机制,多方核实新闻事实,确保新闻报道真实、全面、客观、公正,自觉抵制各类有害和虚假信息的传播。
通知要求,不得刊发未经核实的新闻报道,不得直接使用、刊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不得直接转载没有新闻发布资质的网站等发布的新闻信息,不得刊发淫秽、赌博、暴力以及其他危害社会公德和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文字、语音、图片和视频;转载其他新闻单位的新闻报道,不得对原稿进行实质性修改,不得歪曲篡改标题和稿件原意,并应当注明原稿作者及出处。
通知要求,制作新闻标题应遵循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的基本规范,遵守文题相符的基本要求,审慎使用网络语言,不得使用不合逻辑、不合规范的网络语言,不得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确保新闻标题客观、准确地表达新闻事实,传达正确的立场、观点、态度,严防扭曲事实、虚假夸大、无中生有、迎合低级趣味的各类“标题党”行为。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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