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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拳整顿“现金贷” 中国划下监管“红线”

2017-12-02 13:47:00 来源:中新社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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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社北京12月2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官方连日来不断释放加强“现金贷”业务监管力度的信号,整顿方案细则终于出炉。

  1日晚,中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发布《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明确了该业务开展的原则和规范整顿措施。

资料图:市民在沙盘前驻足。孙昊声 摄

资料图:市民在沙盘前驻足。孙昊声 摄

  所谓“现金贷”,是指具有无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无客户群体限定、无抵押等特征的小额资金出借业务。近年来该业务在中国快速发展,但其过度借贷、重复授信、不当催收、畸高利率、侵犯个人隐私等问题也愈加突出。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战略研究部负责人、互联网金融标准研究院副院长肖翔向中新社记者指出,有的“现金贷”机构打着“普惠金融”旗号,行“高利贷”和“掠夺性借贷”之实。这些乱象和不规范行为的蔓延将严重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存在较大金融风险和社会风险隐患。

  针对“现金贷”业务存在的乱象,官方明确对网络小额贷款将开展清理整顿,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参与“现金贷”业务将进一步规范,对P2P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将完善管理,对各类违法违规机构将加大处置力度。

  “这份通知很及时、很必要。”在肖翔看来,相关措施的亮点之一是明确了“现金贷”业务开展的边界和原则,尤其对小额贷款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P2P网贷机构相关业务提出了分类整治和处置的要求,体现出“回归本源、强化监管、分类规范、注重长效”的原则和思路。

  北京市网贷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大刚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从通知中可以清晰看出监管方对“现金贷”业务并非简单粗暴地“一刀切”,“而是通过画底线,明确哪些事情不能乱做”。例如,禁止发放或撮合违反法律有关利率规定的贷款,就将成为未来“现金贷”业务开展的具体原则。

  中国银监会普惠金融部副主任冯燕透露,官方未来还将按照问题导向原则,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在业务层面对“现金贷”业务进行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资质”成为此次通知中的关键词之一。官方划下“红线”,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经营放贷业务。

  对于发贷方,资质审批进一步从严:小额贷款公司监管部门将暂停新批设网络小额贷款公司,并暂停新增批小额贷款公司跨省(区、市)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对于借贷方,信用情况、偿付能力等借贷资格评估亦要加强:各类机构不得向无收入来源的借款人发放贷款,单笔贷款的本息费债务总负担应明确设定金额上限。

  “这体现了‘所有金融业务都需要纳入监管、持牌经营’的监管原则。”郭大刚指出,尤其开展“现金贷”业务对金融机构的资金、技术能力都有较强要求,持牌机构在这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同时,相关机构接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后,在贷前贷后管理、利率控制等能力上都有所保证。

  不可否认的是,部分中国企业、民众对于短期小额贷款仍然存在一定需求。对于“现金贷”业务,监管方应如何做到管好,而不是“管死”?

  郭大刚认为,目前市场上此类服务供给仍相对较少,应鼓励有资质的机构合法合规开拓市场,因此要通过规范整顿建立适当机制,正确引导市场方向。同时,还应进一步明确市场原则,“该打击的要打击,不能一味纵容,避免劣币驱除良币”。(完)

责任编辑:范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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