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通令”公布三周年:过半嫌犯归案
中新社北京4月22日电 (记者 冉文娟)至4月22日,中国公布“红色通缉令”名单满三年,潜逃在外的百名嫌犯有52人归案。随着中国追逃追赃“成绩单”不断刷新,腐败分子携款外逃事件的发生率呈断崖式下降。
梳理名单可以看到,已归案的52人中,36人被劝返,10人被遣返,4人被追捕,另有2人为其他方式归案。从归案时间看,中共十九大以来已有4名嫌犯归案,分别为贺俭、周骥阳、李文革、胡玉兴。
分析现已判决的案件发现,被遣返和抓捕归案人员量刑相对较重。例如,“百名红通”2号人物、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贪污数额达9400万元人民币,潜逃4年由新加坡政府遣返回国后,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被劝返归案者判刑则相对较轻。辽宁省凤城市市委原书记王国强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其量刑便考量了嫌犯投案自首的主动性。检方亦曾对“百名红通”人员做出不起诉决定。其中,曾潜逃美国13年的“百名红通”嫌犯朱振宇,因其主动投案且系从犯,主犯袁梅尚未到案,检方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
中央追逃办负责人曾表示,外逃人员主动回国投案自首将依法予以从宽处理,对外逃不归、逃避处罚的将一追到底,并依法从严惩处。
国际追逃追赃是中国国内高压反腐的延伸。中共十八大以来,中方在多边、双边外交场合积极发声,广泛开展务实有效的反腐败国际合作,外逃人员生存空间愈发窄小。
2017年,中美两国元首在海湖庄园和北京会晤,均就加强反腐败和追逃追赃合作达成重要共识。中方与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20多个国家就追逃追赃工作开展交流与合作,并与意大利、芬兰等7国签署金融情报交换协议,与澳大利亚磋商反腐败执法合作协议……
2017年11月,中方主导通过《中国-东盟全面加强反腐败有效合作联合声明》,推动反腐败和追逃追赃合作继续纳入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成果文件,再度拓展了中国反腐败国际合作的“朋友圈”。
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既让外逃人员无处藏身,也强化了对国内腐败分子的震慑。数据显示,中国新增外逃国家工作人员从2014年的101人降至2015年的31人、2016年的19人,2017年仅为4人。腐败分子外逃事件的发生率呈断崖式下降。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在受访时就表示,以前腐败分子面对高压反腐败态势,还抱着侥幸心理跑到境外避罪,但随着国内反腐与境外追逃的一体化反腐败机制形成,再也无法海外避罪。
国外“织网”,国内“筑坝”的态势还将加强。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显示,坚持追逃防逃两手抓是今年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一项重要任务。2018年新颁布实施的监察法,将反腐败国际合作独立成章,对国家监察委员会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等作出具体规定。
在此布局之下,可料见反腐“天网”将越织越密,等待外逃分子的必将是穷途末路。
- 百人“红通令”公布一周年:26人归案 半数涉贪污罪2016-04-22
- 百人红通令公布满月:两人归案 各地升级追逃2015-05-21
- “红通令”中四人来自广州 最长已出逃15年2015-0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