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市县巡察是党的巡视工作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做深做实做细市县巡察,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日前主持召开市县巡察工作推进会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和全国巡视工作会议部署,进一步总结实践经验,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市县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要深刻认识做好新时代市县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市县巡察,承接中央和省区市巡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党的十九大对市县巡察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不动摇,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监督网。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开展市县巡察,就是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督促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保障党中央大政方针落到实处。巡察的方向在基层、重点在基层,开展市县巡察,就是要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推动管党治党责任传导到党组织的神经末梢,让群众感受到党的关怀就在身边、正风反腐就在身边。巡察是把党的性质宗旨贯彻到底的一种实现方式,本身就是在走群众路线、做群众工作,开展市县巡察,就是要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紧密结合,切实提高基层监督能力、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要总结运用市县巡察实践经验,更好指导和推动工作。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要求,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市县巡察,推动解决一批突出问题,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一是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开展巡察,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是做好巡视巡察工作的基本要求。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这样才能精准有效发挥政治监督的保障作用。二是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巡察工作格局。巡视巡察是全党上下共同的政治责任,必须坚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要持续探索完善巡察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实化细化工作规则,推动构建更完善、更严密、更高效的巡视巡察工作格局。三是深入贯彻群众路线,与时俱进创新巡察工作方法。深化市县巡察,要坚持面向基层、依靠群众,推动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探索更多符合基层特点的工作方式。四是注重实事求是、精准科学,提高巡察针对性实效性。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巡察工作不能“一刀切”,必须因地制宜,切合实际。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看待存在的问题,落实严管厚爱结合要求,保护和调动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五是一体推进巡视巡察,完善上下联动机制。各地坚持巡视巡察一体谋划、部署,通过巡视带巡察,上借下力、下借上势,在组织实施、成果运用、队伍保障等方面探索联动的有效方式。要进一步完善巡视巡察联动机制,疏通堵点,促进融合。六是加强巡察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其他方面监督协调贯通,形成监督合力。巡视巡察必须与党内各项监督结合起来、贯通起来,才能产生综合效应。这些经验做法,来自实际、源于实践、产生实效,我们要边总结、边运用、边完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进一步把握新时代市县巡察内在规律,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要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问题导向是巡察工作的重要方法论,深入推进市县巡察,要进一步强化问题意识、问题导向,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准确把握政治监督内涵,防止把巡察简单等同于一般的业务检查、工作督查,防止照抄照搬巡视做法,上下一般粗。政治监督越到基层,越要具体、实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党员干部中长期存在的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针对市县巡察在一个地域相对较小、熟人相对集中的环境下开展监督的特点,从加强教育引导、健全工作规程、完善制度机制等方面着手,下大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的问题。要盯住整改不放,压紧压实被巡视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做好“后半篇文章”。市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把督促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任务,持续跟踪督办。要把巡察机构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选好配强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加强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要坚决落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把巡察工作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任务、重要载体来抓。省区市党委要负起统筹领导责任,把市县巡察工作纳入本地区巡视工作总体规划,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督导,督促市县党委把巡察工作责任落到实处。市县党委要履行主体责任,把巡察工作列入市县党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听取巡察汇报;把握本地区政治生态特点、工作难点和群众期盼,研究制定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安排,在一届任期内实现全覆盖。市县党委书记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巡察作为分内要务、应尽之责,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事项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时,要直接点人点事点问题,不能出个面、点个卯、表个态就完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担起组织实施责任,健全工作规则,加强统筹协调,认真组织实施每轮巡察工作,确保市县巡察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