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回应“9月起摩托车可通行高速公路”:系误读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从9月1日起,摩托车可以通行高速公路。对此,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29日表示,这个说法是不准确的,是个误读。
“从现在起到明年1月1日,摩托车上不上高速,仍会按现在的政策执行。”孙文剑说,据了解,江苏、江西、山东等省份,就明确摩托车是不能上高速的。
今年5月,交通运输部印发了《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其中,将摩托车列为一类车型。
“新标准只是从公路收费角度对车型进行分类,摩托车只不过是其中的一种车型罢了。”孙文剑解释,对车辆通行管理政策的调整,包括摩托车在内的各类机动车如何通行高速公路,以及部分地区高速公路限制特定车辆通行等具体问题,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执行。
孙文剑表示,从明年1月1日起,全国高速公路省界站撤销后,全国高速公路将形成一张网,是否允许摩托车上高速,有关部门正在进行研究,政策确定后会第一时间进行通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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