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在线教育机构 提供优质服务
教育部。(资料图) 中新网记者 富宇 摄
鲁网10月1日讯 9月30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消息,日前,教育部等11部门发布关于促进在线教育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到,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在线教育机构,开发在线教育资源,提供优质教育服务。
意见提出了发展目标。到2020年,在线教育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应用更加广泛,资源和服务更加丰富,在线教育模式更加完善。
到2022年,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实现深度融合,在线教育质量不断提升,资源和服务标准体系全面建立,发展环境明显改善,治理体系更加健全,网络化、数字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初步构建,学习型社会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指导意见》提出,要扩大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供给。一是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在线教育机构,支持互联网企业与在线教育机构充分挖掘新兴教育需求。满足多样化教育需求。二是推动学校加大在线教育资源的研发和共享力度,加快线上线下教育融通,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面。三是实施“教育大资源共享计划”,建设一批高质量在线课程,培育优质在线教育资源。四是鼓励职业院校、普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密切合作,推进在线教育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五是鼓励职业院校、普通高校结合社会需要和办学特色,加强相关专业建设和在线教育人才培养力度,积蓄发展动力。
《指导意见》强调,要构建扶持在线教育发展的政策体系。一是完善在线教育准入制度,建立规范化准入体系。二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现代信息技术在教育领域的规模化应用,加快建设教育专网,到2022年实现所有学校接入快速稳定的互联网。三是落实财政支持政策,指导各地完善政府购买优质在线教育资源与服务的相关制度。四是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在线教育特点的金融产品,利用多种融资渠道,支持在线教育发展。五是完善在线教育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指导意见》要求,要形成多元的在线教育管理服务格局。一是保护消费者权益,明确在线教育服务提供规则,畅通消费投诉渠道。二是创新在线教育的管理服务方式,强化实时监测和风险预警。三是加强部门协同监管,加大对在线教育机构的信息归集和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力度。四是支持在线教育行业组织建设,强化行业自律,引导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中新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