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新增76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10日讯(记者 张雪)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0日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文物局局长刘玉珠介绍了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关情况。他表示,第八批国保单位共762处,另外还有50处与此前已经核定公布的国保单位合并,目前,全国国保单位共核定为5058处。
从类型看,第八批国保单位包括古遗址167处,古墓葬30处,古建筑280处,石窟寺及石刻39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34处,其他12处,从省级行政区域看,这一批入选较多的省份有山西、河南、浙江、安徽、湖南。
截至目前,全国国保单位共包括古遗址1194处,古墓葬418处,古建筑2160处,石窟寺及石刻307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952处,其他27处。国保单位总数比较多的省份是山西、河南、河北、浙江和陕西。
刘玉珠介绍,国家文物局于2018年7月启动了第八批国保单位申报和遴选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及部分中央部门和单位按照要求组织专家评审推荐,截至2019年2月,共提交3123个申报项目。3月以来,国家文物局按照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了认真核定,邀请来自56个部门和单位的99名专家进行了评议和投票,组织了71名专家对176个有疑问的项目进行了实地复核,并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形成了推荐名单。
7月,国家文物局就推荐名单书面征求了相关部门的意见,也采取不同方式征求了部分省级人民政府的意见,并对推荐名单作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2019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按照《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将推荐名单报请国务院核定公布。
下一步,为了切实加强国保单位保护利用工作,尤其是加强第八批国保单位的保护管理,国家文物局将重点抓好保护管理,会同各省级人民政府,扎实做好第八批国保单位保护管理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文物安全。同时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出台有针对性的、管用的政策,并尽可能地创造条件让社会各界参与文物保护,让广大百姓分享保护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