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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运输有序恢复 | 建设项目复产复工

2020-02-18 11:49:00 来源:交通运输部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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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全国各地道路客运和城市交通有序恢复。截至2月16日,江苏、浙江、安徽等14个省份已有序恢复省际省内道路客运,13个省份恢复省内道路客运;河北、辽宁、安徽等省份的51个地级市、43个县级市恢复地面公交运营;在已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的41个城市中,有34个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基本处于正常运营状态。 

  福建在疫情较轻的地区适度实行固定时间发班、定点定时发班,班线客车严格执行“点对点”运输,不得站外上下客,不得在未设置卫生检疫站的站点配客。江苏在道路客运逐步恢复的同时,加强打击非法营运与客运防疫专项检查,查获的非法营运车辆将纳入高速公路黑名单,禁止驶入江苏省高速公路。

  四川实施农民工安全有序返岗的“春风行动”。各县统一收集已明确工作岗位的农民工客运出行需求,由市级交通运输部门汇总,“一车一方案”“点对点”送达用工地点或对方省市交通集散点。江西对于具有一定数量规模且同一出发地、目的地的返程人员,提供“点对点”和“一校一车”“预约乘车”等服务模式。

  重庆针对返岗可能增加的出行需求,对公交运营组织进行调整,客流集中的重点线路将采取提前开班和首班2车同发措施,高峰期将加密班次,在满足出行需求同时确保不拥挤,并严格执行“测量体温再上车”。

 

  2月10日起,多地公路建设项目陆续复产复工。截至2月16日,北京、天津、河北、吉林等18个省(区、市)的94个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现复工。 

  云南交投所属项目已于2月10日全面启动复工,重点聚焦2020年通车项目,“一路一策”精准制定实施计划,提出“五不准”“五做到”等规定,即没有制定疫情防控机制的项目不准复工,特殊人员不经14天隔离观察不准进场,所有人员不进行健康排查不准进场,每日不通过健康监测的不准上岗,疫情不解除不准举行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建设项目复工要做到同地方联防联控,要做到人居环境卫生清洁,要做到每日岗前健康监测,要做到出现疑似症状及时报告,要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

  从2月11日起,福建多个高速公路在建项目陆续复工。福建省高速公路建设总指挥部(简称福建高指)成立3个由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复工服务小组,分片挂钩,带队深入建设一线,督促项目落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指导项目复工注意事项,并竭力帮助协调解决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一方面,有序组织人员进场、严格健康监测、落实防护要求、严格现场管理; 一方面做好资金和生产物资等要素保障,确保疫情防控和复工生产“两不误,两安全”,加快推进今年通车项目、各项目控制性工程以及管理条件较好的标段和工点率先复工。

  2月10日,四川交投对直接影响今年通车目标的仁沐新高速犍为特大桥、成乐扩容棉竹互通以及乐西高速子莫格尼大桥等控制性结构工程已于2月10日相继复工建设。其中,犍为特大桥项目为加强疫情期间施工管理,及时研究制订了工作方案,对“工人、驻地、工地”进行全封闭管理,强化疫情防控,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一线员工身体健康和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长航局系统共有51个在建项目。截止2月16日,共有5个项目已经复工(航道类项目2个,支持保障类项目3项),还有至少21个工程计划于2月底之前复工。其余项目将视疫情及地方政府管制要求安排复工。 

  2月10日,长航局印发通知,要求系统各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序推进局系统基本建设项目复工开工的准备和建设工作。湖北省尤其是武汉市疫情防控任务较重地区的建设单位主要集中力量抓好疫情防控,湖北省以外的地区要按照当地政府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项目复工准备工作,原则上应于2020年2月15日前做好复工准备,力争2月20日前复工。

  为确保疫情防控和工程复工两不误,长航局要求所有复工开工项目要切实做到‘四个到位’,即:切实做到防控机制到位、员工排查到位、防护措施到位和安全管理到位。设置了严把“三关”的工程复工安全“防线”:把好“进入关”,每天对进出施工工地的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健康状况信息登记;把好“管控关”,全程管控好施工工地人员,以非常时期、战时状态,严格要求员工“口不离罩、足不外行、饭不聚吃、手要勤洗”;把好“诊治关”,一旦发现员工出现病例,立即隔离、观察、送诊、救治。

责任编辑:刘胜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