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审批权下放 | 深化“放管服”改革 大幅下放用地审批权限
鲁网3月16日讯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大幅下放用地审批权,赋予了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的用地自主权,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具体了解一下这次发布的土地新政的具体内容。
《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在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前提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改革土地管理制度,赋予省级人民政府更大用地自主权。
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将国务院可以授权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事项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二是试点将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和国务院批准土地征收审批事项委托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首批试点省份为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试点期限1年。
《关于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还特别强调,各省级单位政府要严格审查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等特殊用地的占用,要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盘活存量土地。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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