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专家解读无症状感染者防控措施
鲁网4月12日讯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日前发布了《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首次提出,解除集中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应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和随访。针对无症状感染者的传染性和防控措施等问题,总台央视记者在武汉专访了国家卫生健康委的相关专家。
《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共15条,其中明确了多条无症状感染者的防控措施。
《规范》强调,要有针对性加大筛查力度,将检测范围扩大至已发现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做好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的强化监测,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管理。当前,全国各地都开始积极组织复工复产,专家表示还要加强疫情防控的常态化管理。
基于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传播隐匿性、症状主观性、发现局限性等特点,国家正在开展和“无症状感染者”相关的研究活动,专家也做了介绍。
为应对无症状感染者的出现,专家还建议要加强对人群聚集场所的重点防控,升级公共卫生安全意识。
责任编辑:刘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