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无症状感染者防控五大措施:发现后2小时内直报
央视网消息:4月15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做好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一级巡视员贺青华就无症状感染者防控措施作了相关介绍。
贺青华介绍,无症状感染者顾名思义是没有症状,但是其核酸检测是阳性,带有病毒。早期我们的专家在大量的流行病学调查过程中发现了无症状感染者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存在潜在的传播风险。这个问题提出来以后,我们从1月28日就把它纳入到防控方案,也就是第三版防控方案,就把无症状感染者作为我们重点管控的对象之一,把它纳入全国的防控策略,采取统一行动进行管理。这个统一行动包括2小时内要报告,24小时内要完成无症状感染者的个案流行病学调查,为什么要在24小时内完成?完成流行病学调查能了解跟无症状感染者可能的密切接触者,要尽可能的早发现,要把他跟无症状感染者同样采取14天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如果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发现了症状,马上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按照确诊病人进行治疗。
第二项措施是从4月1日开始,我们建立了日报告制度,将所有无症状感染者每天新报告的病例、转归的情况以及管理的情况向社会公布。同时,先后通过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官方网站进行政策解读,对有关专家进行访谈,联防联防机制、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解答,回应社会关切。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加强了与世界卫生组织的交流和沟通,对我们国家发布的形式、机制进行沟通。
第三项措施是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无症状感染者的发现、报告和管理工作,4月6月以联防联防机制的名义印发了无症状感染者管理规范,要求各地对本行政区域的无症状感染者相关信息进行公布。这些无症状感染者在14天隔离期满以后,要经过2次核酸检测,阴性的才能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解除后还要求这些无症状感染者继续进行14天的医学观察,要进行随访。这是第三项措施,不光是公布情况,我们还制定了严格的管理规范,要求各地对无症状感染者采取严格的医学管控措施。
第四项措施是进一步加大了对无症状感染者的筛查力度,将筛查范围扩大至已发现的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同时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开展强化监测,最大程度地发现可能存在的无症状感染者。
第五项措施是组织专家团队在9个省市同步开展无症状感染者的血清流行病学调查,进一步了解其传播特点、流行病学特点,以及致病的规律,为完善防控方案提供科学依据,降低其可能的传染风险。大家可能也关注到了,昨天在网站上也发布了一些情况,武汉的工作、湖北的工作已经在全面开展。
通过这五个方面的措施对无症状感染者进行管控,实践证明,我们这种措施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