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保待遇,《政府工作报告》传递出5个好消息!
适当提高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扩大失业保险和低保保障范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多项社保领域的暖心政策,一起来了解!
1、 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
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全国近3亿人领取养老金,必须确保按时足额发放。
2、 提高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
3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
4、扩大低保保障范围
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对因灾因病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都要实施救助。
5、低收入人员社保费可自愿缓缴
我国包括零工在内的灵活就业人员数以亿计,今年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涉及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
责任编辑:赵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