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才能“乐业” 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家园”
“安居”是“乐业”之本。住房问题是重大民生问题,关系着千家万户的基本生活保障。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集中力量解决好住房、人居环境、公共设施建设等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共建共治共享美好家园,体现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善民生为导向的工作基调。
“住有所居” 兜底保障履行“承诺”
“住有所居”既是承诺,更是责任。民生改善为经济发展积蓄长远动力,通过不断改善民生,可以强化城市发展中的底线意识,促进城市发展的公平正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因此,推动城市更新,应着重提高城市困难群众的住房条件,改善中低收入群体的居住环境,兜底住房保障。
近年来,各地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切实加大投入、加强管理,及时组织编制规划计划,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并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考虑。例如,北京市已逐步建立起以“一租、一售、一补”(配租公租房、配售共有产权住房、发放租赁补贴)为主的保障房供应体系,多方式、多渠道有效满足居民家庭的住房需求;厦门也基本形成一整套符合本地实际,分层次、全覆盖的住房保障政策体系,包括以配租方式保障的保障性租赁房、公共租赁住房和以配售方式保障的保障性商品房三种类型……
健全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要坚持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进一步做好公租房保障,稳步实施棚户区改造,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完善“一城一策”,加快住房保障立法,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提质增速” 老旧小区改造面临“挑战”
为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近年来,各地大力推动城市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在多重政策推动下,城市环境品质显著提升,城市更新开始“提质”“增速”。然而,城市建设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尤其是老旧小区的改造更非易事,离不开广大群众的共谋、共建、共管、共享。
由于老旧小区改造投入成本较高,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社会资本参与投资的积极性较低。加之老旧小区大多缺乏物业管理,缺乏长期维护和运营管理的机制,使改造面临一定困境。从实际情况看,多个省市老旧小区改造的数量和速度均存在提升空间。目前,部分省市公布了老旧社区的改造数量,北京市2017年启动改造项目累计达243个,已完成改造44个,3年完成率为18%。陕西、河南、河北、黑龙江等省也下文要求确保老旧社区改造项目尽快开复工,但在改造规模和数量上均未有增加。
因此,要继续推进城市更新,尽快解决老旧小区改造的困难,一方面应建立改造资金的政府与居民、社会力量合理共担机制。落实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地方政府专项债给予倾斜。创新体制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改造运营。另一方面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动员小区居民通过协商形成共识,积极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并确定小区管理模式、管理规章及居民议事规则,促进建立后续管理的长效机制。
“宜业宜居” 配套设施建设期待完善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完善便民设施,让城市更宜业宜居。城市的核心是人,城市更新的效果应当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只有居民居住质量提高了,群众生活舒心了,城市才能称得上更“宜居”。因此,应全面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公共空间环境,提升社区养老、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宜业宜居的生活环境,让居民更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例如,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天津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就提出,老城区(棚户区)改造、新城开发和居住区建设必须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予以建设。上海市绿化市容局公布,2019年上海新完成95条绿道建设,上海全市绿道总长达到881公里。根据十三五规划,截至2020年底,上海将完成1000公里绿道建设。
完善小区配套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既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也是重要的社会治理提升工作。这项工作,短期内可以促进居民居住环境改善,促进就业、提振经济,是保民生、稳投资、扩内需的重要抓手;长期来看,这也是补短板、强弱项、惠民生,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将为推动形成社区基层治理体系,引导居民主动参与社区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社会治理格局发挥显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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