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立法,香港主流民意越来越期待
20日,读罢港区国安法草案说明摘要,有香港市民说,“久违的安全感终于要回来了”。能否捍卫住安全、能否保护好权利,草案说明一出,一些香港市民心头的隐忧随即烟消云散。唯有国家安全,才能保障人权。
事实上,草案说明中明确指出,“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一则,草案与国际公约精神相符,依法保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的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享有的包括言论、新闻、出版的自由,结社、集会、游行、示威的自由在内的权利和自由。二则,草案与国际通行法治原则一致,比如罪刑法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无罪推定、一事不再审、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和公平审讯等原则。绝大多数奉公守法的香港市民都不必忧虑,国安立法非但不会损害而且最大程度保障人权。
真正惊慌的是谁?是那些“港独”“黑暴”“揽炒”势力。在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面前,他们忧心无缝钻、担心被惩治,于是拿“人权”说事。一位律师严词谴责“黑暴”,而暴徒的“私了”差点要了他的命;无辜市民如罗伯被当街砸死、李伯被点火焚烧,如此致命的、无情的刀枪棍棒留下了无尽痛楚。倘若他们不暴力触法、没做危害国家安全的事,何必慌到跳脚?香港市民已经看清了他们的伪装、善变与欺骗,那些似是而非的观点再难蛊惑人心,那些危言耸听的言论更难奏效。国安立法,对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和活动的极少数人是高悬的利剑,对爱港爱国、奉公守法的香港广大市民则是人权的制度保障。
从草案说明来看,所有执法司法行为都会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符合法定职权、遵循法定程序。“不得侵害任何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是草案中明确规定的。反对派和一些外部势力惯用污名化、妖魔化之法,去年“修例”时散播“人人都会被移交内地受审坐牢”的谣言,现又制造“在香港随意抓人,送到内地受审”的危言。中国是法治中国,国安机构在内地办案要严格依法办事,有严格程序限制,在香港怎会无拘无束?事实已证明并将持续证明,所有相关的立法、执法和司法行为,都会切实保障香港居民依法享有的各项权利和自由,符合现代法治原则和精神。
支持国安立法,逐步成为香港主流民意,不少市民甚至翘首以盼。因为过去一年多来,没有人比香港市民更渴望社会稳定、生活安宁。港铁不能坐,店铺难开张,学校无授课,市民不安乐……很多市民的生活陷入困顿,甚至连最基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都得不到保障。他们期盼有不被黑暴滋扰、安宁生活的自由,有年轻人远离黑暴“洗脑”、健康成长的机会,有“一国两制”优势更好发挥、解决深层次矛盾的愿景。正如有人说,有了国安立法,香港人权就打上了“安全补丁”,“一国两制”就装上了“杀毒软件”。国家安全底线越清晰,香港越安定繁荣,香港的优势越凸显,自由发挥空间越大;安全屏障越牢固,社会创新活力越强,香港市民的发展权越有保障。
国家已经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进宪法,香港国安立法也必然会保障人权。正因为如此,如今的香港市民,多了一份放心,少了一份隐忧,大家期盼国家安全、香港安宁,更期待香港再出发、风采再焕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