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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发布“黄金八条”提振文旅产业

2020-08-26 21:18:00 来源:人民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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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北京8月26日电(记者毕磊)据武汉市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近日,武汉市发布了支持文化旅游产业复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振文旅行业。措施涵盖八方面支持内容,包括给予企业复工复产补助,实施专项金融支持,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开展文旅行业免费培训,支持争创文旅产业品牌,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支持文旅重点项目建设,着力扩大文旅消费。

  一、给予企业复工复产补助。对旅行社于2020年1月23日之前签订旅游合同,后因受疫情影响取消团队旅游业务并妥善处置退团退费问题的,按照退团实际人数给予2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对因疫情防控需要被征用的星级旅游饭店、商务酒店复工复产以及A级旅游景区复工复产的,给予2万元/家(个)的一次性防疫经费补助。对现有在岗的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导游员,分别按照每人每月1000元、800元、600元的标准发放6个月稳岗补贴;对未评定为星级导游的在岗小语种导游,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6个月稳岗补贴。减免网吧因疫情停业期间的互联网专线使用费。积极协调争取有关电商平台支持,降低KTV行业佣金收费。对恢复开放的非国有博物馆,按照展厅面积1000平方米以下、1000—3000平方米、3000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分别给予1万元、1.5万元、2万元的一次性防疫经费补助。

  二、实施专项金融支持。组织开展银企对接活动,确定全市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支持重点文旅企业推荐名单,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名单内企业的支持力度。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积极为文旅企业融资增信,鼓励金融机构认可国有担保公司担保增信,对文旅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不缓贷。对2019年度在我市建设投资达1000万元以上、受疫情影响经营严重困难的文旅行业重点企业,其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的新增贷款,且2020年仍需继续还本付息的,按照贷款合同签订日上月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6个月,每家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元。

  三、加大专项资金支持力度。加速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旅游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相关规定,加快兑现2019年度各种奖补项目;对2020年度新增的,且已达到武政规〔2017〕60号文件规定标准的项目,视情可提前拨付奖补资金。将文艺院团城市云端剧场“周周演”纳入城市剧场“周周演”范围,给予演出场次补贴。

  四、开展文旅行业免费培训。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等方式,免费开展行业管理人员实用英语、导游继续教育和星级酒店、重点景区、文博场馆从业人员专业培训以及疫情防控知识培训。鼓励行业协会组织专业化社会培训。

  五、支持争创文旅产业品牌。对成功创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的,给予一次性奖励资金100万元。对成功创建全域旅游示范区、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湖北文旅“十大示范品牌”、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五星级旅游饭店、五星级旅游民宿群落等的单位,按照相关政策分级分类给予激励。

  六、推动文旅产业转型升级。研究出台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文化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鼓励艺术精品创作,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影视作品,对抗疫题材的优秀作品给予适当扶持。发展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演艺产品,支持重点文旅企业和景区做强做优旅游演艺品牌。鼓励商业综合体引进创新演艺项目。加强汉派原创动漫游戏精品创作,打造动漫游戏行业品牌。推动动漫游戏跨界发展,与设计业、制造业、旅游业等开展合作,与影视、直播、文学、体育等深度融合,开发动漫游戏衍生品市场。出台加快动漫产业发展的支持措施。推动文化装备制造与智慧旅游、特色小镇、城市综合体相结合,发展智能家庭娱乐、智能语音等高端制造业和数字内容产业。

  七、支持文旅重点项目建设。将重点文旅项目列入市级重大项目、市级重点建设计划,纳入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探索采用“点状供地”方式破解文旅项目用地难题,支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发展乡村旅游。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对2020年度利用社会资本、年度投资额达到1000万元的市级文旅重点项目,按照投资额的3%给予补贴,最高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八、着力扩大文旅消费。发放8000万元文旅消费券,引导带动全市文旅消费。对市内外游客发放200万张免费惠民旅游惠民券,激活旅游市场人气和消费能力。放大“武汉文惠通”引导城乡居民文化消费的带动效应。加强文旅宣传营销, 开展“高铁之心·武汉嘉年华”“大江大湖大武汉·水上嘉年华”等活动,恢复武汉旅游市场信心和人气。创新营销方式,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媒体传播我市文旅产业发展之美、人文之美、生态之美。加大对各新城区乡村旅游会节的扶持力度,鼓励各新城区通过举办会节等形式活跃文旅市场,打造乡村旅游亮点。鼓励旅行社赴境内外重点客源地区开展宣传推广和游客招徕活动,对参与市级营销活动的,营销活动经费由市文化和旅游部门承担;对2020年度招徕市外过夜游客的给予奖励;对旅行社以包(专)列、包机、包船、大巴车、会展节赛等形式组织市外游客(免票人数除外)来本市游览,行程中至少有1晚安排在本市住宿,游览本市1处及以上A级旅游景区的,按照单团标准给予奖励。实施感恩惠民行动,组织开展“白衣天使健康武汉行”“千万市民游武汉”等活动。各级工会组织劳模和职工在市内疗养休养,开展春秋主题游、夏季避暑游、冬季特色游等活动,使用工会会员会费为职工办理文旅年票。支持夜间文化、网络文化和数字文娱消费。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