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正式发布
10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动深圳综合改革试点落地见效有关情况。会上,《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授权事项清单》正式发布。清单共有40条授权事项,包括要素市场化配置、营商环境、科技创新体制、对外开放、公共服务体制、生态环境和城市空间治理等六个方面。各条中明确了改革事项的主要内容,赋予深圳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更多自主权。
根据清单,深圳将开展特殊工时管理改革,允许修订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相关经济特区法规,扩大特殊工时制度使用行业和工种岗位范围,探索适应新技术、新业态、新产业、新模式发展需要的特殊工时管理制度。同时,允许深圳探索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薪酬体制改革。
深圳经济特区立法空间也将进一步拓宽。清单授予深圳在人工智能、无人驾驶、大数据、生物医药、医疗健康、信息服务、个人破产等领域的先行先试权,支持深圳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进行探索。
此外,清单支持深圳探索优化建设项目用地用林用海审批机制。深圳将开展用地用林用海“统一收文、统一办理、统一发文”审批机制改革,加快实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清单同时赋予深圳占用林地省级审核权限。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宁吉喆表示,综合授权有别于此前改革试点通常实行的“一事一议、层层审批、逐项审核”的授权方式,是在中央改革顶层设计和战略部署下,以清单式批量报批的方式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列入清单的事项实施备案管理,除明确要报批的事项,其他不再逐项报批。(总台央视记者 姜昊宇)
责任编辑:王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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