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严“禁捕令” 共护一江鱼
【经济界面】
在长江干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等长江上游主要支流上,昔日穿梭如织的渔船已经绝迹。今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按期实现全面禁捕;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干流、大型通江湖泊和重要支流(“一江两湖七河”)等重点水域将实行为期十年的常年禁捕。
面对长江已经“无鱼”的窘境和日益恶化的生态,十年禁捕堪称保护长江的百年大计。目前禁捕退捕进展如何?如何提升长江流域渔政执法监管能力,确保史上最严“禁捕令”落实落地?怎样彻底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记者为此进行了调研。
1.雷霆出击,确保“清船”“清网”“清江”“清湖”
【案例】
11月30日上午10时许,长江武汉渔政码头,12位执法人员代3名违禁在长江捕鱼的被告人,将73.76公斤成鱼、13.83万尾鱼苗放还长江。这是武汉禁捕后首次在长江放还鱼。13天前的11月17日,武汉市硚口区法院判处武汉首批违禁捕鱼案,3名被告人涉及两宗案件。一宗为被告人熊某、胡某2人两入长江,电捕鱼20.64公斤,被渔政人员截获;一宗为被告人汪某在长江电捕鱼5.65公斤,被民警抓获。
据介绍,这批鱼有青、草、鳊、鲫、花鲢、白鲢、黄颡7种,全是长江原鱼种。还鱼入江,相当于送鱼“回家”。
为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早在18年前,原农业部就开始在长江中下游试行每年3个月的春季禁渔。今年起,这一“禁渔令”升格为史上最严的十年禁捕。
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史上最严“禁捕令”的执行,成为沿江各地践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理念的一次绝佳契机。
湖北荆州市荆州区李埠镇龙洲村村民陈中国祖祖辈辈以捕鱼为生。长江禁捕后,他上交了渔具、渔网、渔船,成为全村最早一批主动上交渔船的渔民。“为了子孙,想得通也放得下。”陈中国说。
荆州市长江禁捕办公室主任黄君介绍,长江禁捕以来,荆州对无船名船号、无船舶证书、无船籍港的“三无”渔船,率先探索对其标识管理、使用审批、涉案倒查。全市25202艘“三无”船舶,已上岸封存82艘、标识管理5483艘,剩余19637艘全部拆解。目前,这一机制已在湖北省推广实施。
“最严禁令”之下,禁捕起步就是攻坚。面对48.5公里长江岸线,境内拥有滁河、马汊河等长江支流,江苏南京江北新区禁捕压力不小。为了强化执法效果,江北新区农业执法大队自制“清网神器”——铁钩,用来拉拽藏在水下的违规渔具,执法大队人员称之为“农执1号”。
鄱阳湖水域辽阔,保护区监管、渔政执法任务重、责任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统筹资金1500万元试点建设鄱阳湖水生生物保护区监管系统,在保护区等重点水域、渔港码头安装布设38个热成像双光谱及高倍数红外摄像头,实现场景可视化、监控自动化。
长江口是长江最重要的鱼类洄游通道和繁殖栖息地,生态地位非常重要。为巩固和扩大长江禁捕退捕成效,农业农村部近日发布通告,设立长江口禁捕管理区,将长江口禁捕范围向东海域扩延,引导原在长江口扩延禁捕区内作业的海洋渔船实施减船转产或调整作业海域,合理压减禁捕边界线以外海域渔船作业规模。
禁捕政策实施一段时间后,长江流域渔业资源有所恢复,禁渔效果初步显现。监测数据显示,全面禁捕后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的重要栖息地和繁殖场所赤水河鱼类资源明显恢复,多样性水平逐步提升。全面禁捕后,洞庭湖、鄱阳湖枯水期的长江江豚出现频次由禁捕前的年均916头次增加至1223头次。根据监测,2020年5月,鄱阳湖长江刀鲚单网次平均捕获量约为2019年的25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逐步提升。
2.转产“上岸”,破解“越捕越穷”困局
【案例】
前不久,四川南充市46岁的渔民陈志德将退捕转产补贴投到与朋友合伙开的南充志德打捞有限公司,先后中标嘉陵江顺庆段和高坪段的江面漂浮物打捞工作,从一名捕鱼人变为清漂人。在湖南浏阳,渔民们合伙成立了湘卫河道清理有限公司,承接了浏阳河普迹段的河道保洁和垃圾清运业务,吸纳了多名上岸渔民加入其中。
陈志德是长江禁捕涉及沿江14省市需转产安置保障23万多名退捕渔民的典型代表。
“曾经,长江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说,实施长江禁捕,既是破解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严重衰退、生物多样性不断降低的生态困境的客观要求,也是打破原来“一家一户”分散的竞争式捕捞导致的“公地悲剧”,改变渔民“下水无鱼、上岸无地”生计困境的有效途径,是为渔民长远利益谋划。
禁捕之后,如何妥善做好渔民转产安置,确保渔民退得出、稳得住、能致富,成为十年禁捕令最大的民生考量。
长江禁捕后,为帮助退捕渔民更好完成角色转变、解决渔民退捕后的生产生活难题,湖北省拟遴选部分退捕渔民培训上岗,在全省各地建立护渔员队伍,就近安置贫困人员上岗就业,负责天然水域护渔任务,加快推动长江禁渔从“管大家”向“大家管”转变。
为确保“禁捕令”落实落地,农业农村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还推动建立长江流域渔政协助巡护队伍,在东洞庭湖、鄱阳湖(湖口县、鄱阳县、九江市濂溪区)、长江干流(宜宾段、宜昌段、安庆段、扬州段)和湖北省何王庙江豚保护区等9个重点水域,由转产转业的渔民组成协助巡护队参与保护水生生物与栖息地的相关工作。协助巡护创新了“专管与群管”制度,填补了国际水生野生动物巡护的空白。
截至11月27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各地已落实转产就业128258人,占需转产就业基数的98.35%,其中通过渔业产业安置、企业吸纳、公益岗位兜底、务农等相对稳定就业渠道落实转产就业66693人,占已转产就业人数的52%;已落实社会保障171851人,占应纳入社保基数的99.83%。
“做实做细渔民社会保障和转产就业工作,确保渔民基本生计事关基本民生和社会稳定,也是禁捕能巩固、不反弹的基础。”农业农村部有关负责人指出,一方面要加快落实退捕渔民社保并适当提高标准,另一方面要多措并举开辟退捕渔民就业增收渠道。要组织开展免费就业和技能培训,通过税费减免、社保优惠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渔民就业,指导支持退捕渔民组建渔业合作社,发展特色养殖、加工流通,探索渔业内部转产新路子。
“转业”不丢老本行,不少渔民“上岸”后还在跟鱼打交道。针对渔民居住有房子,工作有岗位,医疗有保障,社保能落实的“四盼”,各地正因地制宜制定实施方案,通过资金补助、就业服务、技能培训、创业支持、社会保障等多种方式,做到上岸渔民应扶尽扶、应保尽保,不落一户、不落一人。
3.严格执法,长江打非断链在行动
【现场】
每天中午12点一过,湖南长沙水渡河农产品市场的水产品交易时间便开启了。赶上交易高峰时段,每个档口前都停有几辆满载鲜鱼的大货车,工人们忙着从车上卸下活蹦乱跳的鲜鱼。这些鲜鱼,如今已实现进货渠道可溯源。自长江禁捕相关政策出台后,市场除告知商户禁止销售非法渔获物外,还要求每辆载有水产品的车辆进入市场前,提交产地证明,有合法养殖渠道、属于合法销售范畴才能进入。市场外墙上,“今天不吃子孙鱼,明天子孙有鱼吃”的横幅标语格外醒目。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一提到野生动物保护,人们常常自然地想起这句口号,长江野生动物保护亦不例外。长江禁捕要取得实效,斩断销售产业链至关重要。今年7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开展“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公告,严厉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违法行为,斩断市场销售产业链,保护长江流域生态安全。明确今年12月31日前,禁止交易来自已经实施禁捕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非法捕捞渔获物;明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交易来自长江干流和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非法捕捞渔获物。
打非断链不只写在公告中,更迅速落实在行动上。截至10月底,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检查水产制品生产企业、加工小作坊、农贸(批)市场、超市、商超、餐饮单位合计361.51万家(次);监测电商平台(网站)234.13万个次,对电商平台开展行政指导5.37万次,督促下架(删除、屏蔽)非法交易信息2.48万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711件;查获珍贵、濒危水生野生动物139.72千克,查获非法渔获物1753.69千克。
除严格执法外,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农贸(批)市场、商场超市、餐饮企业等加强暗访督导,召集美团、饿了么等网络餐饮平台,动员平台企业自律律他,配合监管部门斩断网络市场销售产业链。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宣传司司长、新闻发言人于军透露,9月下旬的暗访发现,各地农贸(批)市场、餐饮企业、商场超市售卖的水产品种集中在草鱼、鲢鱼、鳙鱼、鲫鱼、黄辣丁等常规鱼类,基本来自附近的水库、湖泊内的养殖场。“当暗访督导人员向一些餐饮企业提出购买、食用野生江鲜时,经营者多表示政府部门严禁非法捕捞、销售,没有野生江鲜货品。”于军说。
实际上,真正的“长江野生鱼”“长江野生江鲜”近来在市场上已难觅踪影,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三批“长江禁捕打非断链”典型案例中,多为发布虚假广告、虚假宣传等问题,以及部分渔获物“无合法来源”问题。
“有效斩断非法销售长江流域捕捞渔获物地下产业链,要实现市场零交易、餐饮零供应、网上零售卖、广告零发布。”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燕军强调,长江禁捕区域的野生渔获物,一律“不买”“不卖”“不吃”“不打广告”“不提供交易服务”,违反这“五个不”的,就涉嫌违法。“消费者发现这类涉嫌违法行为可以通过12315热线或全国12315平台举报,同时不仅要做到自己‘不买’‘不吃’,还要积极劝导身边人,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抵制此类违法行为。”燕军提醒。(李 慧 陈 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