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新特征新要求(人民观点)
用全面、辩证、发展的眼光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要看到这是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使然、生产力进步必然,增强解决矛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需求条件、要素条件和潜在增长率发生重要变化,需要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
进入新发展阶段,我们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深刻认识把握新发展阶段,就要深刻认识把握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系统分析我国发展环境面临的深刻复杂变化,提出“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继续发展具有多方面优势和条件,同时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当前,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不断提高。我国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表现在:创新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农业基础还不稳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生态环保任重道远,民生保障存在短板,社会治理还有弱项。要看到,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发展仍然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无论是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还是破解“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抑或是跨过“进一步发展绕不开的坎”,都需要牢牢把握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带来的新特征新要求,迎难而上、奋勇前进。
认识和把握社会主要矛盾转变,关键在于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方法论。改革开放40多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这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的原因所在。进入新发展阶段,发展不平衡,主要是各区域各领域各方面存在失衡现象,制约了整体发展水平提升;发展不充分,主要是我国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发展任务仍然很重。用全面、辩证、发展的眼光认识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既要看到这是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使然、生产力进步必然,也要看到这些矛盾已经构成制约我国发展的突出短板,必须增强解决矛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2019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接近100万亿元大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万美元。当前,发展中的矛盾和问题集中体现在发展质量上。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把发展质量问题摆在更为突出的位置,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高质量发展是遵循经济发展规律、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经济发展规律表明,一个国家进入工业化中后期,只有实现发展方式从规模速度型转向质量效益型,才能顺利完成工业化、实现现代化。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我国需求条件、要素条件和潜在增长率发生重要变化,需要更加注重发展质量和效益的提升。只有大力提高发展质量,才能解决好我国社会主要矛盾,以更加平衡更加充分的发展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高质量发展就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经济发展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新发展理念是管全局、管根本、管长远的导向。“十三五”时期,我们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为中国经济注入澎湃动能;坚持统筹协调,不断增强发展整体性、联动性;持续构建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破解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问题;坚定不移全面扩大开放,以高水平对外开放打造国际合作和竞争新优势;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实践充分证明,坚定不移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着力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就能推动中国经济在高质量发展的壮阔大海中劈波斩浪、行稳致远。
聚焦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既要坚定必胜信念、保持历史耐心和战略定力,也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统一,付出持之以恒的努力。锚定高质量发展的目标,增强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行动自觉,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我们定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
《 人民日报 》( 2020年12月04日 05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