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明起对澳大利亚进口相关葡萄酒征收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
12月10日,商务部发布2020年第58号公告,公布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相关葡萄酒反补贴调查的初步裁定,裁定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存在补贴,中国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补贴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并决定自2020年12月11日起采用征收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形式对上述产品实施临时反补贴措施,各公司临时反补贴税保证金比率为6.3%—6.4%。
应国内相关葡萄酒产业申请,商务部于2020年8月31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发起反补贴调查。立案后,商务部严格按照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和世贸组织规则进行调查,作出上述初步裁定。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2042100。
责任编辑:范金鑫
新闻关键词:商务部
- 两部委:社区团购存在低价倾销,严格遵守“九个不得”2020-12-23
- 就地过年,这些“新玩法”你解锁了吗2021-02-13
- 商务部:纯白无瑕的新疆棉花不容任何势力抹黑玷污2021-03-25
- 天津、上海、海南、重庆4省市纳入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2021-04-23
- 新华全媒+|稳步增长,前5月外资加速流入我国的原因是……2021-06-13
- 商务部:今年前7月我国服务进出口总额28093.6亿元 同比增长7.3%2021-09-03
- 消费增长强劲 网络零售额稳居全球第一——商务部发布内贸流通“十三五”成绩单2020-12-30
-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2025年每个县城都有连锁商超,村村通快递2021-02-24
- 扩消费如何发力?高水平开放怎么推进?——商务部部长王文涛回应商务领域热点2021-03-09
- 1—4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同比增长50.2% 实际使用外资同比增长38.6%2021-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