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推动共同富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强调“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这为我们在“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个时期扎实推动共同富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朝着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不懈努力,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我们要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把实现共同富裕时刻铭记在心头、体现在重要议事日程上、落实在各项工作举措里,既下大力气提高生产力发展水平,让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又着力推动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不断缩小发展和收入差距,让全体人民更多更公平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持续奋斗,我们如期完成了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近1亿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取得了令全世界刮目相看的重大胜利。同时要看到,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任务依然艰巨。需要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通过扶志、扶智和壮基、兴业等手段,巩固脱贫成果,促进脱贫地区和脱贫人口实现进一步发展。坚持和完善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社会力量参与帮扶等机制,促进物资支持、项目合作的战略对接、平台联动和产业融合,实现互利共赢、长期合作。解决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还需要深入推进区域联动合作,促进地区间发展条件协同互补,进一步推动欠发达地区发挥比较优势,提升其在新发展格局中的竞争力和创新力;更加有力地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增强城镇的辐射带动作用,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义务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公共文化、环境保护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均等化。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关键,是推动国家发展的根本动力。”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探索建立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与政策体系。进一步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歧视,维护劳动者平等就业权利,强化对困难人群的就业支持,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实现就业。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着力提高低收入群体收入;完善再分配机制,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调节力度和精准性,合理调节过高收入,取缔非法收入;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发展慈善事业,改善收入和财富分配格局。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