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 > 正文

携手共建绿色一带一路(新知新觉)

2021-01-20 10:32:00 来源:人民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当前,全球气候变化挑战加剧,绿色发展成为各国关注的课题。习近平主席指出:“可持续发展是各方的最大利益契合点和最佳合作切入点”“要坚持绿色发展,致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家园”。中国是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一带一路”是中国为国际社会搭建的合作共赢平台。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中国始终注重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其中。“十三五”期间,我国出台《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等,在努力实现自身绿色发展的同时,与“一带一路”参与国家和地区围绕绿色发展开展了领域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交流与合作,推动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取得积极进展和显著成效。

  共建“一带一路”倡议源自中国,更属于世界。中国作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发起方,长期致力于推动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并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加强绿色文明互鉴、拓展绿色合作维度,夯实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基础,与参与国家和地区一道为世界注入绿色发展动力。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强调兼顾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倡导按照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原则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新格局,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和生产生活方式转变。共建绿色“一带一路”以资源节约、清洁能源、能效提升、低碳技术等为发展重点,是全球环境和气候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球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相关各方以生态环境和技术合作为着眼点,开展政策协调、拓展合作领域、落实合作项目,探索永续发展之路。

  “一带一路”不仅是经济繁荣之路,也是绿色发展之路。近年来,中国围绕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引导相关各方积极参与,进一步完善了从多渠道、多角度守护绿水青山的政策体系。2015年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提出,推进基础设施绿色低碳化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强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和应对气候变化合作,共建绿色丝绸之路。2017年发布的《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与《“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合作规划》,将生态文明、生态环保、绿色发展列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特征,对“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目标、内涵、范围、路径等作出具体规定。此外,出台绿色产品标准认证、基础设施建设绿色化等相关标准,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提供更清晰、更具体的绿色标准,有力推动相关项目落地实施。

  共建绿色“一带一路”,促进团结合作、互利共赢。习近平主席指出:“在气候变化挑战面前,人类命运与共,单边主义没有出路。”为推进共建绿色“一带一路”工作稳步有序开展,中国于2015年成立“一带一路”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确定中国—东盟环境保护合作中心为提供技术支持的牵头机构,为“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工作提供组织机制保障。组建“一带一路”建设促进中心,逐步建立从政策协调到项目实施管理的多层级工作体制。积极落实《巴黎协定》,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签署关于建设绿色“一带一路”的谅解备忘录。成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启动“一带一路”绿色供应链平台,举办“一带一路”生态环保国际高层对话等系列主题交流活动,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的生态环保合作与绿色发展提供新的桥梁和纽带。

  (作者为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张小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