摆事实列数据 新疆官员回击所谓“维吾尔语言和文化遭歧视”指责
今天(29日)上午,在外交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同举行涉疆问题新闻发布会。有媒体提问:境外一些国家、机构和媒体称,“维吾尔族语言和文化受到系统性歧视,风俗习惯受到限制”,对此有何回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发言人伊力江·阿那依提首先指出:“所谓‘维吾尔族语言和文化受到系统性歧视,风俗习惯受到限制’的说法,完全是别有用心的造谣污蔑!”
伊力江·阿那依提介绍,新疆依法保障各民族使用和发展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各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在教育、司法、行政、社会公共事务等领域得到广泛使用。比如,中小学开设有维吾尔语、哈萨克语、柯尔克孜语、蒙古语、锡伯语等课程,充分保障了少数民族学生学习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权利,有效促进了少数民族语言文化的传承发展。比如,在邮政电信、医疗卫生、商业门店、交通标识等社会公共领域随处可见多语种、多文种服务。各级机关在执行公务时,可以同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和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语言文字。比如,《新疆日报》现有汉、维吾尔、哈萨克、蒙古四种语言文版;新疆人民广播电台现有汉、维吾尔、哈萨克、蒙古、柯尔克孜5种语言的12套广播节目;新疆电视台现有汉、维吾尔、哈萨克、柯尔克孜4种语言的12套电视节目。这些都为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工作学习提供了极大方便。
新疆充分尊重各民族的风俗习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规定“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我们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充分保障各民族在饮食、节庆、婚丧礼仪等方面的风俗习惯。为保证有清真饮食习惯民族群众特别是信仰伊斯兰教群众特需食品的供应,新疆采取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大中城市和有穆斯林群众的小城镇,包括交通要道都有清真饭馆;有少数民族职工的单位,设立“清真食堂”或“清真灶”;供应穆斯林群众的牛羊肉,按照其风俗习惯进行宰杀处理、储运销售。在有土葬习俗的少数民族中,政府采取划拨专用土地、建立专用公墓等具体措施予以保障;对婚丧仪式、割礼、起经名等民族风俗习惯没有限制。
新疆高度重视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发展。制定《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自治区维吾尔十二木卡姆艺术保护条例》,有力促进了各民族文化艺术瑰宝的传承发展。目前,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柯尔克孜史诗《玛纳斯》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列入国家级名录83项、自治区级名录315项。新疆还翻译出版了濒于失传的《福乐智慧》,整理出版了蒙古族史诗《江格尔》等多种民间口头文学作品,创建了维吾尔乐器、地毯和艾德莱斯绸织造3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总台央视记者 黄达 杨毅 曹筱征 郝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