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将体现四方面升级
人民网北京6月19日电 (孙阳)经国务院同意,6月11日,商务部等17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为了让公众更好地了解《意见》,日前,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就相关内容进行了解读,该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时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主要路径体现在设施、商品服务、模式、监管等四个方面的“升级”,助力破解现阶段城乡发展不平衡在农村商业领域凸显的问题。
发展县域商业 助力破解城乡发展不平衡
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在农村商业领域比较明显,突出表现在农村商业设施水平低、商品服务质量不高、市场秩序有待改善等方面。
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认为,这既有市场主体进入农村意愿不强等市场原因,也有监管力量薄弱等制度因素。
据介绍,此次印发的《意见》分为10个部分,共31条。第一部分是总体要求,提出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力争到2025年,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促进农民收入和农村消费双提升。第二到第九部分是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包括:健全农村流通网络,加强市场主体培育,丰富农村消费市场,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建设,创新流通业态和模式,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和加强市场监管。第十部分则是保障措施。
该负责人表示,针对我国东中西部消费特点、南北方地区差异性,发展县域商业要坚持三个原则:
一是因地制宜、实事求是。结合乡村人口、消费习惯等特点,完善商业网络,鼓励流通企业开拓农村市场,鼓励生产和服务企业开发适合农民特别是老人、妇女和儿童需要的产品和服务。
比如,在人口集中的村,发展连锁商店,为村民提供多样化服务。在人口较少的村,通过电商、供应链赋能,改造夫妻店,保障基本日用品供应。
二是分层分类。县城重点强化综合商业服务能力,改造提升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重点强化区域服务能力,建设乡镇商贸中心,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向周边农村拓展服务。村里重点强化便民服务能力,引导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向村庄延伸供应链服务,优化商品供给。
三是下沉和上行相结合。在完善县乡村三级商业网络的同时,推动县域产业发展,吸引更多人才回乡创业就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美丽家园。加强农产品生产和流通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产品品质提升和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发展冷链物流,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强化产销对接,帮助农民把好产品卖出好价钱。提升县域文旅服务功能,吸引城市居民下乡消费,促进农民增收致富。
从四方面明确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的方向和路径
据介绍,“十四五”时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主要路径体现在四个方面的“升级”:
一是设施升级。“十四五”时期,对县城、乡镇和村三级商业设施,进行“三个一批”改造升级。在县城,重点改造升级一批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强化县城的综合商业服务能力。在乡镇,重点改造升级一批乡镇商贸中心,增加生活服务功能,推动购物、娱乐、休闲等业态融合。在村子里,把一批夫妻老婆店,改造升级为新型连锁便利店。同时,鼓励因地制宜,丰富快递收发、农产品经销等业务。
二是商品服务升级。我国是制造业和生活服务业大国,完全有能力、有条件,提供更多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优质商品和服务。这既能满足农民民生需要、扩大农村消费,也能帮助企业开拓潜力巨大的农村市场,可谓是“一举多得”。要引导城市生产流通企业进入农村市场,向农村延伸营销网络,开发适合农村市场的商品服务,推动更新换代。农村也有丰富的服务资源,要发展乡村旅游、民俗、特色文化、休闲农业等服务,推动农村商旅文娱体融合发展。
三是模式升级。主要关键词是“改造”和“融合”。“改造”就是数字化、智能化改造。一方面,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在“十四五”时期,进一步扩大农村电商覆盖面,着力解决农村网购“最后一公里”问题。另一方面,推动农村传统商业企业,大规模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软硬件升级。“融合”就是在功能上推动跨界发展,促进“商品+服务”“文化+旅游”“种养+观光”“生态+休闲”等多种经营业态有机融合,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
四是监管升级。“十四五”时期,把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和加强市场监管放在突出位置,市场监管部门将充实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完善城乡联动机制,加强源头治理,严厉打击农村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经营行为。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农村诚信体系建设,加强行业自律。
同时,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透露,商务部将根据《意见》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分工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各地方政府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出台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工作落实,推进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性成效。
具体来讲,将重点从加强分级分类管理服务,加强财政投入保障和投融资等支持,完善标准统计和指导考核等方面发力。
推出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八项具体举措
谈到《意见》在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时,商务部流通发展司负责人表示,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推进:
一是健全农村流通网络。通过完善县城商业设施、建设乡镇商贸中心、改造农村传统商业网点,解决农村商业设施不足的问题。
二是加强市场主体培育。通过支持企业数字化、连锁化转型,培育农村新型商业带头人,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解决农村市场主体小散弱的问题。
三是丰富农村消费市场。开发更多适合农村市场的消费品,优化农村生活服务供给,提升县域文旅服务功能,解决农村商品和服务供给不足的问题。
四是增强农产品上行能力。提升农产品供给质量,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加强农业品牌培育,带动农民增收。
五是完善农产品市场网络。完善农产品流通骨干网,加快发展产地市场体系,提高农产品市场公益性保障能力,加快补齐冷链设施短板,促进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有效对接。
六是加强农业生产资料市场建设。健全农资流通网络,增强农资服务能力。
七是创新流通业态和模式。支持大型企业开展供应链赋能,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发展县乡村物流共同配送,强化产销对接长效机制。
八是规范农村市场秩序和加强市场监管。强化农村市场执法监督,促进农资市场有序发展,加强市场质量安全监管。
据了解,“十四五”时期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将突出把县域作为切入点。同时,突出下沉和上行两个重点,下沉就是引导推动城市的生产流通企业下乡,带动新产品、新服务、新技术、新理念下乡,逐步缩小城乡消费差距,让农民在家门口,就能享受与城市同样水平的消费环境、同样质量的商品、同样标准的服务。上行就是推动农产品进城,建立更紧密的产销衔接,减少流通环节,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损耗,培育农产品品牌,增加农民收入,让城市消费者获得质量更优、价格合理的农产品。
此外,将通过推进信息化、标准化、集约化、规范化,统筹软硬件建设,补齐农村商业短板,突出现代流通体系。同时,健全农村现代商业体系,既要在个体层面,提高农民收入,增强农民获得感、幸福感;也要在宏观层面,扩大农村消费,形成强大国内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