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察:税收服务为我国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添动能
近年来,我国跨境电商呈现高速发展势头,新业态新模式已成为推动外贸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跨境电商进出口额达到了1.69万亿元,增长31.1%。2021年1-5月份,进出口超过7000亿元,增长36.9%,跨境电商规模5年增长近10倍,市场采购贸易规模6年增长5倍。
7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新业态新模式是我国外贸发展的有生力量,也是国际贸易发展的重要趋势。加快发展外贸新业态新模式,有利于推动贸易高质量发展,培育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新优势,对于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对税收促进外贸新业态发展提出要求:积极探索实施促进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税收征管和服务措施,优化相关税收环境。支持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适用无纸化方式申报退税。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贸新业态新模式企业,可按规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近年来,各地税务部门积极创新服务举措,推进数字化改革,助力提升外贸营商环境,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发展。今年3月以来,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范围扩大,购买海淘产品享受税收优惠的范围也进一步扩大。此外,备案单证电子化试点等各项创新举措也在各地持续推进。
2020年9月,广东珠海的拱北海关经批准成为第二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B2B出口监管试点海关之一,这意味着珠海出口企业可以通过监管代码为“9710”和“9810”两种模式开展跨境电商业务。
记者了解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海关监管代码为“9810”),是跨境电商的一种新模式,是企业根据海外市场需求情况,先将货物批量出口至海外仓库,电商平台再根据销售情况从仓库直接发货,具有物流成本低、送达时效快、库存周转迅速的特点,有助于外贸企业积极开拓国外市场,是近年国家大力支持和鼓励的贸易方式。
新模式刚上线,具体该怎么退税,能否及时退税?市场主体仍有些担忧。
为消除企业的疑虑,珠海市税务局积极主动与企业取得联系,深入调研,并在6月结合珠海实际出台《珠海“9810”模式出口退税工作指引》。
“现在我们不用担心‘9810’模式出口的退税办理了,在出口并实现销售后就可以申报退税,很明确、很方便,上半年出口额的180.84万美元,均已成功申报退税。下半年,我们将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销售,预估通过‘9810’模式出口达到1000万美元。”珠海奔图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刘永维表示。
在跨境电商发展过程中,海外仓是重要支撑点。商务部数据显示,目前我们国家海外仓的数量已经超过1900个,总面积超过了1350万平方米,业务范围辐射全球,其中北美、欧洲、亚洲等地区海外仓数量占比将近90%。
针对企业海外仓建设,温州税务部门梳理国别投资税收指南,做好运营期间辅导,服务企业享受相关政策,并加快推进备案单证电子化试点,提升出口退税传输审核速度,降低企业成本。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促进我国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在税收方面,可以从税收征管和税收政策两方面提供助力,使得税收红利真正惠及外贸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
从税收征管角度来看,今年以来,我国税务部门将金税三期系统和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的整合,使得出口退税流程大幅简化,有效减轻了纳税人申报负担和提高了出口退税速度;从税收政策角度来看,减税降费和出口退税政策能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提高其竞争力。
“当前,各相关部门正推动规范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助力营造公平良好的营商环境,进一步促进我国高水平对外开放乃至世界的经济发展。”李旭红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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