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问责干部218人
据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二轮第四批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1年8月26日至8月31日陆续进驻吉林、山东、湖北、广东、四川五个省和中国有色矿业集团、中国黄金集团两家央企开展督察。截至目前,各督察组全面进入下沉工作阶段。被督察对象已完成查处3866件,约谈党政领导干部306人,问责党政领导干部218人。
在下沉工作阶段,各督察组根据前一阶段督察掌握的情况和聚焦的问题线索,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现场,采取暗查暗访和蹲点调查等方式开展工作。对于五个省,重点下沉地市督察了解推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对于两家央企,重点检查了解其所属有关企业(单位)生态环境守法情况。各督察组查实了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核实了一批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目前已公开曝光部分典型案例。
各督察组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将督察与党史学习教育有机融合,把紧盯群众举报问题整改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实践,继续推动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及时转办督办,加强抽查核实,开展实地回访并面对面听取人民群众意见。督促被督察对象有力有序推进边督边改,以解决具体生态环境问题来回应社会关切,以整改实际成效来取信于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有关省和央企均高度重视督察配合和督察整改工作,积极推进边督边改、立行立改。主要领导同志通过提出明确要求、现场调研督办、召开专题会议推进等方式,大力推动督察配合和整改工作。经过督察双方共同努力,一批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一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
截至9月15日晚20:00,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22511件,受理有效举报18347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单位转办14432件;被督察对象已完成查处3866件,其中立案处罚1158家,罚款4006万元;立案侦查40件,拘留61人;约谈党政领导干部306人,问责党政领导干部2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