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互联网成为文化强国建设的“最大增量”
【奋进新征程·建设文化强国系列谈⑨】
作者:董向慧(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社会科学院基地研究员)
文运同国运相牵,文脉同国脉相连,文化自信是更基础、更广泛、更深厚的自信。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在建设文化强国的伟大进程中,互联网在巩固主流意识形态主导地位、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等方面有着不可或缺的功用。在互联网、新媒体成为价值观传播的主要阵地和主要渠道的背景下,在网络文化、数字创意文化成为极有潜力的文化产业和文化业态前提下,需要充分发挥互联网、数字技术的优势,使其成为文化强国建设的“最大增量”。
推动互联网成为弘扬和传播主流价值观的坚实阵地。互联网、新媒体是传播各种价值观的主要平台、渠道和手段,也是意识形态斗争的主阵地和最前沿。在建设文化强国的进程中,首先要旗帜鲜明地坚持和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尤其是互联网空间中的指导地位。加强和创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阐释、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的传播尤其是移动传播力度,打造一批思想性、互动性、贴近性、用户黏性较强的网络传播和新媒体平台。同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互联网文化建设的方向,主动宣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正能量、奏响主旋律;以凝心聚力、成风化人为价值追求,主动讲好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故事、中国人民奋斗圆梦的故事、中国坚持和平发展合作共赢的故事,提升人民的民族自尊心、自豪感,夯实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思想和文化基础。
以互联网技术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能力与水平。当今世界正处在由工业文明向互联网数字文明转型的时期,互联网数字文明相比工业文明的显著优势在于它是一种共享、互利文明。互联网手段能以数字共享的形式极大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资源的供给能力,为公共文化服务做好“增量”文章。一方面,推动建立国家数字资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能够极大提升公共文化服务的资源供给能力。借助互联网技术手段,优质的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教育资源可变身为数字图书馆、虚拟博物馆、虚拟体育场馆、慕课等数字资源终端,实现优质公共文化服务的“乘数”效应;另一方面,促进学校、图书馆、博物馆、公共文化体育馆等网络化、数字化转型和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将公共文化服务主体的服务资源、服务能力与社会需求、分众需求、个性化需求进行充分对接匹配,可有效提升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精准化与个性化。
发挥互联网推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效用。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的伟大征程中,有效弥合城乡、地区公共文化服务差距,既是文化强国建设的内在要求,更关系着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中,互联网数字服务、信息服务既是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重要手段。“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可将城乡一体化建设作为重点,提升农村及偏远地区网络覆盖水平。通过敷设农村教育专用网络、信息入村等工程,能有效弥合城乡、地区之间的数字鸿沟,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程度,巩固和提升全面小康、数字小康建设的成就。同时,“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也是创新文化惠民工程的重要内容。将公共文化服务与人力资源提升有机结合起来,建立面向基层地区、欠发达地区、边远地区的远程在线服务体系与基层从业人员培训体系,实现“互联网+公共文化服务”与人力资源发展的良性互动,创新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的提供方式,进而提升文化强国建设的整体水平。
建设以创新为引领的网络文化内容生产体系。创新是文化强国建设的不竭源泉。当下,网络数字文化已成为极具发展前景的文化业态,网络视频、网络音频、网络文学等已成为重要的文化产品。建设文化强国,需要健全现代的文化产业体系,尤其是现代的网络文化产业体系。首先,要提高网络文化产业的专业化水平。通过产业帮扶、产业聚集、创意园建设等方式凝聚网络文化产业基础设施、硬件条件和产业生态,赋能网络文化产业专业化;完善网络文化产业职称、职业资格机制,培育和储备网络文化产业人才。其次,要大力发展新兴网络文化业态。通过新职业、新社群、新模式引导和培育,提升新兴网络文化业态规范化、规模化和可持续发展。促进新兴的网络文化业态尤其是青少年喜闻乐见的网络文化业态形成社会组织、行业组织。同时,还要将创新能力建设作为网络文化内容生产体系的重心,培育一批脍炙人口又具有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的网络文化品牌,加强网络作品、版权、知识产权的国际交流,树立全球口碑,参与全球竞争,使互联网文化内容、产品成为讲好中国故事和海外文化传播的重要载体和手段,提升中华文化软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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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报》( 2021年09月30日 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