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丨山东探索盐碱地综合利用新模式
山东全方位支持黄三角国家农高区高质量发展
探索盐碱地综合利用新模式
本报济南讯 日前,省政府印发《关于支持黄河三角洲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整合全省要素资源,全方位支持推动黄河三角洲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下简称“黄三角国家农高区”)高质量发展,力争到2025年,把黄三角国家农高区建设成为以盐碱地农业技术创新为引领的全国农业创新高地、农业科技服务业为重点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农业“新六产”为支撑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盐碱地综合利用新模式,为推动盐碱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农高区贡献。
黄三角国家农高区于2015年10月由国务院批复建立,加快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打造盐碱地综合利用先行示范区是首要任务。《意见》提出,要推动建设国家盐碱地综合利用技术创新中心等一批科技创新平台,实施一批重大科技项目,聚集一批高端科教资源,招引一批高层次人才,快速提升黄三角国家农高区的项目承接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2022—2025年,从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中安排资金,支持黄三角国家农高区创新平台建设、人才培育引进。
根据《意见》,黄三角国家农高区要加快培育壮大盐碱地特色产业,打造现代农业强省突破的标杆。加快发展盐碱地特色种业,推行商业化育种机制,构建育繁推一体化特色种业链条。建设特色产业园区,支持盐碱地农业领域重点项目优先纳入省级重点项目库,打造盐碱地特色产业集群。
支持黄三角国家农高区开展农业科技交流合作,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举办盐碱地综合利用科技创新会议交流、成果展览等活动,加快推动山东自贸试验区与黄三角国家农高区开展联动创新,鼓励国内外高端人才团队到黄三角国家农高区创新创业,打造全省现代农业开放发展的前沿阵地。
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打造科技支撑乡村振兴示范样板是黄三角国家农高区建设的重要愿景。《意见》指出,要用科技赋能乡村振兴,创新科技示范推广模式,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发展盐碱地绿色生态高效农业,培育壮大特色产业。优先承担农村改革试点任务,探索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新模式,构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盐碱地农业品牌体系。
《意见》提出,要强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优化黄三角国家农高区高质量发展环境。围绕黄三角国家农高区发展需求,重点从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财政资金支持、金融支持政策、干部管理机制、与东营市一体化融合发展、协同推进机制等方面量身定制个性化政策,形成政策洼地效应。支持黄三角国家农高区在设施农业用地、农业科研用地等用地政策方面先行先试。对重要专业管理岗位,可面向全国进行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