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省新开工公租房600套 发放保租房补贴1.66万户、公租房补贴2.83万户
鲁网1月31日讯(记者 韩雨)记者从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了解到,今年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下,从因城施策稳市场、聚焦民生保交楼、严格监管防风险等层面多措并举,释放了推动房地产业向新发展模式平稳过渡的信号。
在稳市场层面,除了进一步落实城市政府主体责任,一城一策、分类调控,用足用好最新政策工具,鲜明地提出从供需两端协同发力,同步激活新房和二手房市场,促进住房消费合理需求平稳释放。
当前,在普通商品住宅去库存压力和高品质住房供不应求的现实背景下,山东提出大力提升住房品质,引导房企创新开发经营模式,建设质量好、功能优、配套全的高品质住宅,促进改善性住房消费。为此,一方面举办头部房企负责人及专家高端研讨会,共同探讨房地产业新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将出台高品质住宅建设指导性意见,制定《住宅设计标准》,加强对相关工作的规范和指导。
逐步提高预售门槛,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先行先试,开展现房销售试点。健全人房地钱联动新机制,各城市要根据人口变化,加强金融、土地、税收等调控政策协同,以人定房、以房定地、以房定钱。加快发展长租房市场,推进“租购同权”,大力培育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开展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及时查处曝光开发、中介、租赁、物业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优化行业发展环境。
山东将以资金使用、项目开工、房屋交付等情况为重点,建立考核奖惩机制。加强在建在售开发项目监管,全面排查梳理风险项目,对新风险项目及时纳入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构建防风险长效机制,严厉查处购房款未进入监管账户、违规提取、抽逃资金等行为,保障开发项目顺利竣工交付,从源头上杜绝“烂尾楼”等新的风险发生。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国家确定的2个人口净流入大城市和省政府确定的9个城市为重点,落实好土地、金融、税费、价格等支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实现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拓宽房源筹集渠道,鼓励国有平台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租赁住房。2023年,全省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8.3万套(间)。加强公租房建设运营管理,以解决低保、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公租房,扩大租赁补贴发放范围,全省新开工公租房600套,发放保租房补贴1.66万户、公租房补贴2.83万户。
充分发挥公积金对住房消费的保障作用,健全缴存、使用和运行管理机制,扩大受益范围,研究出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公积金政策,年内全面实现国家确定的13项公积金业务“跨省通办”,新增缴存1500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