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好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充分调动成员参与度和集体凝聚力,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健全监管体系,让广大农民切实受益
登记、签字、发放分红……日前,广西平果市四塘镇金州村村民欢聚一堂,分享一年收获。村里通过“党支部+联合社”模式,集中发展特色产业,去年累计收入近17万元。“上什么项目、怎么发展,大伙儿一起商议、一起干,我对产业前景很有信心。”脱贫户陆信旺由衷感叹。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地先后建立起53万多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理清和盘活农村“沉睡的资源”,推动资产确权到户,村集体经济资产一年比一年厚实,愈加充分的财产权益也让亿万农民的增收致富渠道不断拓宽。数据显示,2022年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2万元台阶,达到了20133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2年的2.88下降到2022年的2.45,城乡收入差距在逐步缩小。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探索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多样化途径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这为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遵循。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因地制宜。我国幅员辽阔,东中西部农村资源禀赋、市场条件存在较大差异,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也不能一个模式,要努力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在经济发达的地方,发展都市农业、休闲农业,市场前景广阔;在有产业基础但缺乏能人带动的村庄,可以通过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与农民紧密利益联结,共同做大产业;而对于一些产业基础薄弱的地区,则可以通过联村抱团发展,发挥规模优势。
做好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要让广大农民实实在在受益。一方面,要通过紧密利益联结机制,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鼓励大家拧成一股绳,促进人才、技术等各类要素内外联动,挖掘山水田园间的潜力。另一方面,要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管好“三资”责任田。目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制度已落地实施,相关资产监管平台也在加快建设,在此基础上,各地应加强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流转土地审批、股份认定、收益分配等环节的监管,切实保护好广大农民利益。
做大蛋糕,还要用到实处。农村集体经济助力共同富裕的同时,还承载着完善农村设施服务、推进乡村善治等功能。从各地实践来看,村集体“荷包”充盈起来,通过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部分投入到公共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中,有助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相信在相关法律法规护航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进一步发挥联农带农作用,让更多乡亲更好分享乡村全面振兴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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