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印发方案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济南印发方案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探索比照镇干部发报酬
近日,济南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济南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定期选树“乡村振兴好书记”,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探索比照镇(街道)机关干部发放报酬;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招录(聘)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济南市强调,要坚持固本强基,夯实基层组织基础。2020年年底前,市县两级选树过硬党支部建设先进典型分别达到200个、600个。同时,强化党组织在农村各类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全面落实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中党员应当占一定比例,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一般由党员担任,可以由非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党组织纪检委员兼任。到2020年年底,初步搭建起 “一核多元”的乡村治理组织体系。
深入实施“头雁队伍提升”行动。全面落实村“两委”成员任职资格县级联审和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探索公开遴选村党组织书记制度。建好村干部后备人才库,每村培养储备不少于2人。市县分级负责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轮训一遍。定期选树“乡村振兴好书记”,对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探索比照镇(街道)机关干部发放报酬。加大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招录(聘)镇(街道)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员力度。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做好基层干部特别是农村干部的容错纠错工作。
济南市突出依法治村,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启动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深入开展法治乡村 “十个一”活动,年内市级培养500名农村“法律明白人”,全市40%以上的村达到“十个一”标准;到2022年,每村配备至少1名农村“法律明白人”,每村建设至少1个有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
围绕富民强村,增强村级发展活力,济南市提出鼓励各村因地制宜发展资源开发型、物业经营型等特色产业经济。全面推进村集体“三资”清理规范,推广党支部(书记)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社和土地股份合作社,支持村集体开展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到2020年年底,全市集体收入5万元以下的村基本清零,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50%;到2022年,集体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达到70%。(记者 晁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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