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公安局对李文亮被训诫案责任人作出处理
鲁网3月20日讯 3月19日晚,武汉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武汉发文称,对李文亮医生被训诫一案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
情况通报
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相关纪律规定,经市公安局研究,对李文亮医生被训诫一案相关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
一、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长杨力,安排民警对李文亮训诫,适用法律错误,存在执法过错,对民警执法工作监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职,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二、武昌区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民警胡桂芳,执法程序不规范,违规出具训诫书,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武汉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9日
责任编辑:刘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