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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体育场馆中标方案被弃 政府称慎重考虑(图)

2008-04-01 08:46:45 来源:大河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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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湾体育中心方案:"春茧"取代"海之贝"

  深圳湾体育中心:深圳未来标志性建筑

  深圳湾体育中心包括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体育主题公园,是后海片区的重要建筑,该中心的建筑设计必须要与南山后海总部经济和超级总部基地的规划建设相协调,市政府希望打造成标志性建筑,形成城市精品区。

  深圳新闻网讯 大运会比赛场馆之一的深圳湾体育中心的设计,从招标确定的“海之贝”方案,改变为“春茧”方案,引起社会强烈关注。 昨天,南山区政府向媒体通报,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决定将中标方案确定为“春茧”,并愿意依法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深圳湾体育中心位于后海中心区,区域位置极其重要。为了高标准地建设,南山区政府于2007年7月初组织开展了设计方案国际咨询发标工作。2007年11月24日、25日,在南山区政府召开的专家评审会上,13位国内外知名专家经过认真讨论和评议,采用打分法确定了获奖方案排名:第一名是4号设计方案“春茧”(株式会社AXS佐藤综合计画和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联合体);第二名为5号设计方案(HOK体育建筑设计公司);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的2号设计方案“海之贝”排第三名。

  2007年11月26日至30日,南山区政府经过公众展示后,综合考虑了排名、工期、造价、建设标准等各方面的因素,确定“海之贝”中标,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当初各媒体都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2008年1月30日,市规划局作为深圳市城市规划管理和勘察设计行业管理的职能部门向市政府提出,“春茧”方案在创新性、公共空间组织方面具有突出优势,且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应以第一名作为中标方案。市政府高度重视这一项目建设,在听取相关部门意见后,要求对“春茧”和“海之贝”方案进行深化比较。

  昨天南山区政府向媒体通报,经过慎重考虑和研究,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决定改变中标结果,将中标方案确定为“春茧”。根据《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指挥部愿意依法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当时中标的“海之贝”方案

  “海之贝”是“鸟巢”中方总设计师李兴钢的“心水之作”。按照此方案,一个贝壳形状的巨大建筑群将镶嵌在深圳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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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言:“海之贝”遇“暗流”阻挠

  十多天前,网上已有关于“春茧”取代“海之贝”的传闻。记者在深圳几大论坛都看到过有关帖子,称“鸟巢”中方主设计师李兴钢的心水之作—“海之贝”遇“暗流”阻挠行将被废,李兴钢高呼不公,声称此事在深圳历来国际建筑设计招投标活动中绝无仅有,且将给深圳国际招标活动的公信力和政府形象带来不可估量的负面影响。帖子还强调,“春蚕(实为“春茧”——记者注)”方案是由一家日本公司提交的。还有帖子说,“在倡导鼓励自主创新的深圳,依然出现崇洋之风……令人不可思议……”。

  “海之贝”“春茧”哪个更好?

  经过专家评审、公众展示、官方确定的“海之贝”最后被“春茧”取而代之,几个疑问自然浮现,南山区政府和深圳湾体育中心建设指挥部也都给出了解释。

  疑问:当初为何弃用排名第一的“春茧”

  回应:相对来说造价较高、施工复杂、工期较紧。

  就方案的评审,指挥部认为评审专家水平高,评审结果是客观公正的,专家详细评定了方案的优缺点:

  “春茧”的优点是:用地布局集约,通过白色的巨型网架结构将体育、商业等建筑空间进行整合,有利于赛前赛后综合利用;造型独特,能够产生醒目的地域标识性;塑造了一种新型的体育设施空间,将商业、街道等各类型空间融合进了体育建筑。而缺点是结构形式复杂,在结构设计和工程造价控制方面存在一定难度和挑战,需要对该方案的造价、工期有足够思想准备。

  “海之贝”方案的优点是:设计构思富有创意;在体育公园的基础上,增加了生态公园的概念,有利于市民活动;“品字形”的建筑布置方式,有利于营造特色不同的活动空间,便于吸引市民参与;建筑整体感强,造型优美;建筑结构可行性较高。缺点是功能过于单一,缺乏公共建筑应有的活力;体育建筑距离接待中心过远,流线组织不够合理;膜结构设计,且建筑分散布局,可能形成温室效应,不利于节能。

  在初期评选方案时,南山区政府按照一般区级体育中心的建设标准和要求,主要考虑到“春茧”在造价上相对高一些,施工难度较复杂,工期较紧张。而“海之贝”在上述几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因此确定“海之贝”中标。

  2008年元月30日,市规划局向市政府提交报告,提出政府投资项目的国际招标应当尊重专家评审意见,在没有特别的情况下应以专家评选出的综合排名第一名作为实施方案。专家评审综合排名第一的“春茧”方案在体育建筑设计方面具有创新性,该方案将体育建筑与保持后海片区城市活力的复合功能要求很好地结合在一起,同时也考虑了市民的日常活动,非常好地体现了政府投资项目的公众性和效益性,是一个难得的好作品。

  疑问:采用“春茧”,工期能否如期完成

  回应:两个方案工期基本一致。

  2008年2月25日,市规划局组织在深圳的原评审专家和深圳的钢结构、膜结构、概算专家参加研讨会,专家对两个方案进行了评价。因“春茧”方案深化设计工作相对于“海之贝”方案开展时间较晚,设计深度远不如“海之贝”方案,专家从赶工期及设计工作深化状况的角度出发,认为“海之贝”方案有一定优势。

  2月28日,市规划局再次组织国内一流的院士级和工程设计大师级的专家对“春茧”和“海之贝”两个方案在结构设计上存在的技术性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专家认为,“春茧”的钢结构设计和施工完全具有可实施性。

  关于造价和工期,因方案深化和技术改进,将对造价进一步控制;同时,该方案集约使用土地,且有利于场馆赛后的综合利用,尽管在前期造价上会有所增加,但可以减少赛后政府的财政补贴,从而减少政府的长期投入。工期方面,均应力保建设工期,根据专家比选,两个方案工期基本一致。

  疑问:变更中标方案基于什么考虑

  回应:项目已不单纯局限于区级体育中心的范畴。

  后海中心区是深圳建设“滨海城市”的标志性区域,是深港衔接的门户地区,也是深圳未来最具活力的中心城区;深圳湾体育中心将与区域内拟规划建设的深圳歌剧院、国际会议中心等重要公共建筑一起,共同构筑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滨海城市公共建筑精品区。

  市政府综合上述判断,确定“春茧”为实施方案,认为是满足市民文化生活需要、建设高品质的大型文体设施的重要举措,保障其功能需求是第一位的,对项目的认识,已不再单纯局限于区级体育中心的范畴。

  作为广大市民享用的重要公共建筑,深圳湾体育中心除具有一般性的体育活动功能外,还应具有城市复合功能,同时成为高品质的标志性建筑。“春茧”方案在设计、创新方面具有优势,因此,招标主体决定,有必要改变中标结果,收回原发中标通知书。

  疑问:对已中标者是否公平

  回应:指挥部愿意依法补偿。

  根据招投标法规,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主体单位愿意按有关法规进行协调和补偿。目前,深圳市有关部门正着手开展涉及改变中标通知书的相关协调工作,且“春茧”方案的设计工作进展顺利。(记者张晓斌)晶报

责任编辑:罗燕

责任编辑:罗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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