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将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
新华网北京9月22日电(记者 罗沙 韩洁)记者从中国财政部获悉,为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推进教育公平,财政部、教育部、银监会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2008年起进一步扩大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覆盖范围,大力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据介绍,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2007年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肃5省市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三部委通知规定,试点5省市继续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其他各省(区、市)按照自愿原则,综合考虑当地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贷款需求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开展情况,经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可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从2008年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同时鼓励其他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此项业务。具体承办银行请各地财政、教育、银监部门与拟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协商确定,并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备案。
责任编辑:宋宪霞
责任编辑:宋宪霞
新闻关键词:助学贷款
- 国家助学贷款累计发放超4000亿元 惠及学生2000多万名2023-06-12
- 贫困生外地上大学可在京贷款 贷款期限可达14年2009-08-04
- 09年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力争覆盖所有市县2009-05-27
- 国家拟代支援西部学子偿还学费和助学贷款(图)2008-12-02
- 教育部:扣发毕业证催学生还助学贷款方法不正确2008-10-11
- 教育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没有规定“品学兼优”2007-07-13
- 北京林业大学11名毕业生拖欠助学贷款被起诉2007-0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