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要闻 > 正文

文旅工作参考第十二期(重要政策专刊)

2022-03-14 12:08:3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海洋强省建设行动计划》

  

  省委、省政府印发《海洋强省建设行动计划》,其中多条措施涉及文化旅游领域,主要包括:

  1.第3条提出“打造海洋科技人才高地”。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争取设立海洋领域未来技术学院和现代产业学院。建立海洋产业人才大数据中心,设立运营海洋人才发展基金。

  2.第4条“开展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高水平建设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争创国家公园;推广潍坊“柽柳+肉苁蓉”海岸带生态修复模式。

  3.第14条“海洋渔业”。高水平建设120处省级以上海洋牧场,到2025年新建15处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加大低值水产品和加工副产物的高值化开发利用,推动冷链物流基地建设,研究建立稳定高效的水产品流通和质量全程追溯体系。

  4.第15条“海洋旅游”。优化布局生态公园、海水浴场、滨海康疗、汽车驿站等休闲度假设施和业态,发展休闲渔业、海洋垂钓、研学旅游、帆船体验、海洋文创等特色产业。举办大型海上体育赛事和海洋产品展会,培育崂山、刘公岛、蓬莱阁、长岛等休闲度假综合体,完善滨海旅游度假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青岛凤凰岛、蓬莱、海阳、日照山海天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层次,打造“仙境海岸”“黄河入海”“滨海自驾”等特色旅游线路、标志性景区和精品项目。打造一批以“耕海一号”为代表的,可复制、可推广的海洋旅游新业态。建设青岛中国邮轮旅游发展实验区、烟台邮轮始发港以及威海、日照邮轮访问港。

  5.第22条“加快智慧化赋能”。围绕智慧绿色港航、海洋生物医药、智慧海洋渔业、海洋绿色化工、智慧生态保护、海洋数字文旅等重点产业领域,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海洋产业发展。

  6.第23条“传承发展海洋文化”。深入挖掘海防文化、仙海文化等传统海洋文化价值。加强对红色遗存、海洋民俗等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涉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通过海洋专题场馆、虚拟现实等方式,全方位开展海洋意识教育。实施海上丝绸之路申遗等重点文化遗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到2025年,举办国际海洋节、放鱼节、滨海城市啤酒美食节等活动100次以上。

  7.第24条“建设文化产业高地”。推动胶东经济圈打造世界著名的滨海文化创意产业长廊、滨海休闲度假黄金旅游带,支持青岛打造国际海洋旅游名城,东营、滨州打造黄河口文化产业带。培育青岛影视、烟台创意设计等产业集群。到2025年,沿海中小城市、小城镇和农村发展海洋特色文化创意项目200个,民间团体开设海洋文化创意工作室100个。

  8.第27条“提升海洋空间治理能力”。加强海域海岛使用动态管理,严格管控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加快完善海域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出租、作价出资(入股)等权能。支持烟台开展海岛保护与开发综合试验。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

  9.第30条“动态调整海洋强省建设重点项目库,推荐省重大项目、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等项目时向海洋领域重点倾斜”。对海洋领域“瞪羚”“独角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高成长性企业,省级财政择优采取股权投资等方式给予支持。支持一批对标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的海洋战略性产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通过后,省级财政按银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5%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于省内种子期、初创期的海洋科技型、创新型项目,引导基金可让渡全部收益。鼓励各级积极推广应用PPP模式,支持海洋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项目建设。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