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文物保护利用暨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研究项目座谈会
我省召开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文物保护利用暨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研究项目座谈会
3月1日,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在聊城召开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文物保护利用暨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研究项目座谈会。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文物局副局长王廷琦出席并讲话。枣庄市、济宁市、泰安市、德州市、聊城市文化和旅游局以及厅直属文博单位相关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王廷琦指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要坚持保护第一,提升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能力;要统筹利用,提升大运河遗产展示水平;要加强研究,为大运河遗产保护利用提供学术支撑。运河沿线5市、省古建院及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勇于探索,为全国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奠定基础、作出贡献。
山东沿运河5市高度重视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和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成立了工作专班,制定了规划,在传承保护、创新发展领域亮点频现,有力助推了大运河遗产保护。
责任编辑:范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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