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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旅工作参考第十七期(重要政策专刊)

2022-04-07 17:13:36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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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鲁政办字〔2022〕28号),其中“十大创新”行动计划中的文化宣传创新,“十强产业”行动计划中的现代海洋产业、现代高效农业、文旅产业,“十大扩需求”行动计划中的传统消费升级、新兴消费扩容均与文旅行业相关。政策研究部摘录了相关内容。

  

  “十大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文化宣传创新

  一、工作目标

  文化传承创新有力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举办高水平文化惠民演出1000场左右,文化新业态企业营业收入达到700亿元左右;打造文化“两创”新标杆、世界文明交流互鉴新高地、全国文旅融合发展新高地取得明显成效,文化创造力、传播影响力、宣传引导力持续提升,文化强省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二、主要任务

  (一)打造文明交流互鉴新高地。

  1.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宣传阐释。集中开展“两个确立”“两个结合”等重点课题研究,在中央“三报一刊”发表成果70篇以上。编写《“三个走在前”学习读本》《经典背后的故事》《中国字·中国人》等读物。以“新思想照亮新实践”为主题,提升“理响中国”“宣讲时间”栏目质量,推出“跟总书记学方法”系列专题。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广泛开展对象化分众化互动化理论宣传宣讲。(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2.提升尼山世界文明论坛国际影响力。创新举办“2022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优化论坛组织机构,面向全球发布论坛主题,更大范围邀请国际友人、知名学者参会。(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尼山世界儒学中心)

  3.推进尼山世界儒学中心建设。实施《儒典》出版、联合研究生院建设、汉学家培养计划等重点项目,启动尼山世界儒学中心总部规划建设。(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尼山世界儒学中心)

  (二)打造文化活态传承新模式。

  4.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在乡村、社区、学校、机关、企业等领域,开展“自律助人、孝老爱亲、服务利他、节俭绿色、共建共享”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试点,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经验做法。深化乡村文明行动,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开展“五为”志愿服务,深化移风易俗专项整治。组织编写《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普及读物。(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5.打造“山东手造”品牌。挖掘利用非遗资源和传统工艺,打造10个以上“山东手造”领军品牌,认定一批重点企业、重点园区。建立山东手造(济南)展示中心,举办首届中华传统工艺博览会、第七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组织振兴传统工艺·鲁班杯创意设计与手造大赛。(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6.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实施文艺精品创作质量提升工程,制定推动文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发布山东省“十四五”重点文艺创作选题。做好第十六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申报工作,开展第十四届山东省“文艺精品工程”评选。建立省直院团精品创作目标责任制。组织创作电影《壮怀云天》、网络电影《我和我的青春》、电视剧《黄河入海流》、戏剧《大河粮仓》等文艺作品。推出5-10部反映新时代、具有山东特色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7.推进重大文化片区和国家文化公园建设。提升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策划举办中华篆刻博览会。打造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齐国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加强稷下学宫保护展示。建设泰山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举办“泰山论坛”系列研讨活动,规划建设泰山博物院,打造新闻出版小镇。建设沂蒙红色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培育鲁南高铁红色品牌。启动规划沿黄渤海文化片区,推动建设青岛国防教育馆。推进长城、大运河、黄河国家文化公园(山东段)建设,制定山东省齐长城保护条例,组织实施南旺枢纽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济南黄河文化博物馆等重点项目,开展“守护母亲河”全民行动。(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

  8.实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推进黄河流域文物保护利用工程、齐长城遗址保护利用工程、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程等“十大工程”。创建一批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推进齐国故城、鲁国故城等考古发掘。开展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馆创建,争取到2022年年底全省博物馆数量达到700家。(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探索文旅融合发展新路径。

  9.提升“好客山东”文旅品牌。开展“好客山东”“好品山东”“好人山东”品牌整体融合推介。启动实施“好客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推动“好客山东”品牌纳入央视2022“品牌强国工程”。推进“好客山东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工程,开展山东文旅网络营销“个十百千万”系列行动,实施“百企领航”培育计划。组织第六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打造“山东剧场院线”品牌,开展“好客山东·爱驾齐鲁百县自驾行”等活动。(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0.培育发展文旅+康养等新业态产品体系。开展文旅康养强县创建,推出一批文旅康养体验游精品线路。实施文化产业园区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抓好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培育。推进精品景区建设,支持地方建设文旅综合体。培育新型文旅消费模式,发展中高端文化体验游,推广文旅“慢直播”,提升“新时代·新鲁菜”美誉度。推动沉浸式情景小剧创作演出,打造20个示范性试点项目。举办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1.实施“数字文化”工程。编制文化数字化建设规划纲要,制定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智慧印刷、绿色印刷工程,建设智能低碳印刷基地及项目。加强青岛5G高新视频实验园区、东方影都体验基地建设,举办首届中国(山东)数字文化产品博览交易会。(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构建宣传舆论引导新格局。

  12.创新宣传引导机制。细化落实“1234567”工作法,制定全省宣传引导创新平台机制建设实施方案。建设全省宣传舆论引导统一指挥工作机制,打造统一信息服务平台。加强“督媒联动”,办好“问政山东”等舆论监督栏目。用好山东省新闻中心,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省委网信办)

  13.壮大全媒传播声音。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为通栏,统一开设“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专栏,开展“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重大主题宣传,组织“足迹”“领航”“非凡十年”主题报道。全面宣传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宣传全省2022年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围绕“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等,组织“创新引领走在前聚力实现新突破”等主题宣传。积极与中央主流媒体、重点商业平台合作。突出国际友好城市,实施“视听山东”“走读山东”“文化山东”等外宣项目。(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省委网信办)

  14.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推动省级媒体实现内容、技术等联通共享,推进市级媒体一体化改革,推动县级融媒体中心总服务台功能建设。持续提升海报新闻、闪电新闻、新黄河等客户端。建立基于大数据的全媒体传播力评价系统。(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省委网信办)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加强谋划策划,抓好落实落地。党委宣传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二)强化政策保障。完善支持政策,在财政投入、金融支持、税收优惠、土地利用、人才建设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创新财政金融支持,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项目建设。加强宣传文化领域法规制度建设,深化文娱领域乱象、网络乱象等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文化环境。(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

  (三)强化督导落实。把“文化宣传创新”工作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加强精准督查,实行扁平化调度、区块化管理,按月积分考评,双月点评到县,清单化、项目化推进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十强产业”2022年行动计划

  现代海洋产业

  一、主要任务

  第5条指出做大做强海洋优势产业。推进国家深远海绿色养殖试验区建设,新建“牧渔1号”“牧渔2号”两座大型深水网箱,打造“1+N”全新深远海养殖模式。(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海洋局)制定船舶与海洋工程优势特色装备和先进技术目录。推动青岛北海造船以调整重组为契机,加快做大做强。(牵头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编制海洋旅游行动计划,鼓励海洋垂钓、海洋研学等特色旅游业态发展,加强沿海省级旅游度假区规范动态管理。(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协调。发挥现代海洋产业专班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省直部门之间沟通对接,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督促各级政府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统筹领导和推进本地区现代海洋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发挥海洋产业智库、协会作用,形成推进现代海洋产业发展的强大合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统筹使用各类涉海资金,加大对现代海洋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对新入选国家级海洋牧场的,给予1700万元以上中央资金支持;对经国家批准的远洋渔业基地,在中央财政给予奖补的基础上,省级财政再给予每个最高3000万元补助;对国家批准建造的南极磷虾船,在中央财政给予奖补基础上,省市级财政联动再给予每艘3000万元启动资金支持;对在山东省实现产业化的海洋源国家一类新药,省级财政给予最高3000万元一次性补助;将淡化海水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体系,对实行两部制电价的海水淡化用电免收需量(容量)费。(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海洋局)

  (三)强化督导落实。坚持目标导向,建立工作台账,逐项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单位、完成时限等,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季度调度和报送制度,加强形势研判分析,及时掌握情况、跟进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海洋局)

  现代高效农业

  一、主要任务

  第6条指出培优优势特色产业。实施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加大乡村旅游项目扶持力度,集中建设30个乡村旅游重点村、10个旅游民宿集聚区和10个旅游休闲名镇。(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推进措施

  (一)强化财政金融支持。深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确保农业农村投入稳定增长。逐年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2022年达到7%以上。开展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考核评估,发挥再贷款再贴现牵引作用,引导金融机构聚焦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加大信贷投放。深入推进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制度试点及成果推广应用。(牵头单位:省财政厅;配合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二)完善涉农土地政策。盘活乡村建设用地形成存量指标10%以上,处置相应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产生的“增存挂钩”新增指标的5%以上,优先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可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化旅游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用地。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规范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探索开展农村闲散建设用地置换腾挪和复垦整治。(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三)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稳慎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建立农户资格权保障、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机制。加强农村改革试验区建设。提升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质量和运行效能。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推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融资。(牵头单位:省农业农村厅;配合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文旅产业

  文化创意产业

  一、工作目标

  (一)规模目标。积极培育文化创意产业新动能、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努力在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上实现突破,2022年年底,全省文化新业态企业资产达到1200亿元左右、营业收入达到700亿元左右、利润总额达到3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质量目标。文化新业态企业资产、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增速均高于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平均增速,基本形成以新动能主导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格局。(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产业生态创新。

  1.发展十大重点领域。组织实施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加快发展山东手造、创意设计、文化智能制造、影视创意、网络视听、动漫游戏、数字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出版与绿色印刷、研学文旅等十大重点领域。(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2.全面推行“链长制”。在要素保障、市场需求、政策帮扶等方面精准发力,每个重点领域确定一批领军企业、成立一个产业联盟、配备一名包挂领导、构建一套“政产学研金服用”协同机制、制定“一链一策”政策、实施一批产业链重大项目,构建产业链“六个一”长效机制。(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3.壮大产业集群。推动省新旧动能转换文化创意产业“雁阵形”集群、领军企业发展。2022年年底培育形成7个百亿级产业集群,领军企业营业收入达到5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4.加快重点园区建设。推动中国广电·青岛5G高新视频实验园区、济南国际创新设计产业园、烟台1861文化创意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发展,2022年年底园区营业收入达到30亿元左右。(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二)推动重点项目建设。

  5.挖掘优秀文化资源。结合曲阜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示范区、齐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泰山文化传承创新示范区建设和沂蒙红色文化传承示范区、“泰山—曲阜”国家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区创建,挖掘优秀传统文化、红色文化、文物资源,加强文博创意产品开发,推动曲阜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齐国故城、城子崖遗址博物馆、“济南泉·城文化景观”申遗等项目建设。(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6.加强在库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项目库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建设,督促各市压实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建设实施,2022年年底前项目开工率、年度投资计划完成率分别达到100%及以上。(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7.实施建链延链补链工程。围绕文化创意产业十大重点领域,推动建设一批建链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实行项目重点筛选、重点调度、重点督导、重点支持等机制。(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三)推动文化科技融合创新。

  8.加强创新体系建设。加强文化领域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推动5G高新视频、新媒体、数字出版、4K/8K电视、VR/AR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力争2022年年底前培育一批省级以上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初步形成覆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文化科技融合创新体系。(牵头单位:省科技厅)

  9.开展重大产业攻关。支持文化企业、广播影视企业、网络视听企业开展课题攻关和技术攻关,推动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产业化。(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10.建设创新创业共同体。推动“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支持山东省数字融合出版创新创业共同体发展,完善项目审批、建设运营等配套政策措施。(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委宣传部)

  (四)培育重点品牌。

  11.打造“山东手造”品牌。发展以非遗和传统工艺资源为依托,以生活化、市场化、国际化为方向,以创意新造为核心,符合现代社会审美趋势,体现齐鲁文化内涵,能够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个性化、品质化、情感化消费需求的手造产业。2022年年底前打造国内知名的山东手造领军品牌10个以上,初步形成国内具有影响力的手造产业集聚区。(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2.培育文化会展品牌。举办第三届中国国际文化旅游博览会、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中华传统工艺博览会、中国(山东)数字文化产品博览交易会等。(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

  13.做优“鲁剧”品牌。抓好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沂蒙精神、优秀传统文化、黄河主题电视剧创作生产,加强泰山文化、黄河文化、厚道山东、中医药文化等题材的动画片、纪录片作品创作,举办中国网络视听节目精品创作峰会,发展广播影视和网络视听产业;加快完善电影产业链条,力争2022年全省电影票房收入突破28亿元。(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广电局)

  14.做优“鲁版图书”品牌。加强主题出版、精品出版,2022年推出60部左右主题出版重点选题,获省级以上荣誉出版物不少于100种;推动数字出版与绿色印刷产业发展,开展全民阅读文化惠民工程,实施“书香山东·码上读”数字阅读共享工程,建立“黄河流域城市阅读发展合作机制”;强化“互联网+印刷”新业态新模式,举办山东(国际)印刷包装工业展览会暨山东省印刷业创新发展推进会;加强版权示范单位培育创建,加强版权展会体系建设。(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15.打造“山东剧场院线”品牌。完善省、市、县院团、剧目和剧场共建共享的演艺市场资源平台,2022年举办1000场左右高水平文化惠民演出。(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五)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发展。

  16.推动文化企业改革。落实山东省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优先引入产业链上下游、具有业务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推动符合条件的省属文化企业加快混合所有制改革。(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17.优化文化资本布局。持续推进国有文化企业非主业清理、亏损企业治理和僵尸企业出清,加快低效无效资产处置,进一步优化国有文化资本布局。(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18.加快骨干企业改革发展。支持大众报业集团、山东出版集团、中国广电山东网络有限公司等骨干文化企业改革发展。加快推进省属文化企业上市,力争2022年上半年海看网络科技(山东)股份有限公司实现上市;2022年年底,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完成上市辅导,上市申请及时报送深交所并力争通过发审会审核。(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六)提升文化产品供给消费水平。

  19.加强舞台艺术精品创作。2022年全省推出30部左右大型舞台艺术作品。(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0.实施“七个一”精品工程。实施一部电视剧、一部网络剧、一部网络电影、一部动画片、一部纪录片、一个广播剧、一批公益广告等“七个一”精品工程,推出5-10部反映新时代、具有山东特色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作品。(牵头单位:省广电局)

  21.做强文化旅游消费载体。举办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2022年年底省市县三级发行不少于1亿元文旅惠民消费券。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试点城市2个以上、示范城市2个以上,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6个以上、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30个以上。(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七)扩大对外文化贸易。

  22.支持发展文化贸易。支持淄博博山、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等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建设发展,组织参展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23.推动文化出口提档升级。国家级重点文化出口企业提档升级,2022年年底,力争全省有文化产品出口业绩的企业达到4000家以上,全省文化贸易进出口规模保持在1200亿元以上,增速高于全省对外贸易平均水平。(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24.开展重大文化活动。组织参展第十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八)加强金融赋能产业发展。

  25.大力发展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推动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母基金山东子基金,更好发挥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进入文化产业领域。(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26.创建文化金融示范区。支持有条件的市创建国家级文化和金融合作示范区,聚焦构建文化企业信用评级、文化信贷风险补偿等文创企业融资关键环节,积极引入和培育文化金融业态。(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7.推动文化要素市场建设。培育发展文化投融资和产权中介机构,支持山东文化艺术品类交易场所规范发展。推进文化要素市场制度建设,打造全省文化要素市场化交易平台和文化艺术品流转平台。(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28.开展文旅专项服务。落实加强金融支持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建立“1+N”山东省金融赋能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依托“金融辅导攻坚”“民营和小微企业首贷培植”等开展文旅专项服务活动,创新推出“文旅春天贷”“山东手造贷”等符合文旅产业特点的金融产品。(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推进措施

  (一)政策引领。

  1.制定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2.制定“山东手造”推进工程实施方案。(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3.制定山东省印刷业绿色化发展实施办法。(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

  (二)要素保障。

  4.优先保障十大重点领域文化创意产业设施、项目用地需求,鼓励利用闲置设施、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支持企业利用历史建筑、旧厂房、仓库等存量房产、土地,或生产装备、设施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可实行继续按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加大省新旧动能转换重点项目库入库文化创意产业项目支持保障力度,在国家明确当年新增用地指标使用管理规则前,对符合产业和供地政策、建设资金到位、拿地即开工的项目,允许预支用地指标,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委宣传部)

  5.利用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土地兴办文化创意产业的,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按划拨方式办理用地手续;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牵头单位:省自然资源厅)

  6.在国家许可范围内,允许社会资本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在投资核准、银行贷款、土地使用、税收优惠、上市融资、发行债券、对外贸易等方面给予支持。允许投资人以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出资组建文化创意企业,具体按国家法律规定执行。(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三)资金奖补。

  7.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创新资金投入方式,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加大对十大重点领域文化创意产业的奖补力度,支持头部创意企业发展。(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广电局、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

  8.加大财政对文化科技创新的支持,对文化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等融资项目的不良贷款,省级财政按照本金损失分别给予最高40%、35%的风险补偿。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中小微文化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牵头单位:省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9.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团队的工资总额单列,不受本单位工资总额基数限制。省属国有文化企业建设创新载体和引进人才的费用,考核时视同实现利润。(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四)基金撬动。

  10.支持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省新旧动能转换文化产业类基金等文化产业领域投资基金作为战略投资者,对十大重点领域的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推动社会资本设立文化产业园区投资基金,支持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试点城市建设和省级以上重点文化产业园区、项目、企业规范发展。(牵头单位:省委宣传部;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广电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11.在文化创意产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加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对文化重点项目的支持。统筹安排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文化创意产业建设项目给予支持。推动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项目纳入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范围。(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山东证监局、省农业农村厅、省广电局)

  (五)金融支持。

  12.以十大重点领域为重点,对列入国家重点文化出口企业目录的文化企业、达到国家级和省级文化出口重点企业标准的文化企业、文化创意产业集群领军企业及行业龙头企业,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对接,开通审查审批“绿色通道”,给予资金支持。将有意愿的文化企业纳入“金融辅导”,支持文化产业园区组织实施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开展“金融辅导”试点。(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

  13.支持符合条件的十大重点领域文化企业上市。鼓励文化上市公司通过再融资、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高质量发展。鼓励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及全国股转系统上市挂牌。(牵头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配合单位:山东证监局、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

  精品旅游产业

  一、工作目标

  2022年预计全省接待游客7.5亿人次,旅游总收入8500亿元,同比增长均达到5%左右。(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旅游产业转型升级。

  1.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加强典型示范、创新引领、动态管理,不断提升发展质量。(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加快省级重点项目建设。抓好新旧动能转换优选项目和“双招双引”重点签约项目建设,重点推进淄博天鹅湖罗曼园项目、烟台张裕酒文化博物馆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等省重点项目建设。举办山东省文旅项目投融资对接会。(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3.推动金融赋能文旅产业发展。建立金融支持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动机制,帮助文旅企业和重点项目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4.加快培育产业集群。开展“知名文旅企业家山东行”活动,打造具有影响力的招商品牌。推动建设具有区域优势特色的13家精品旅游产业集群和8家集群领军企业,出台“百企领航”培育计划。(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

  5.培育文旅康养强县。在全省竞争性推出10个产业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文旅康养强县,同时推出一批文旅康养体验游精品线路。(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统计局)

  6.大力发展智慧旅游。完善“好客山东云游齐鲁”智慧文旅项目平台功能。强化数据传输导入,提升景区分时预约、客流监控水平。(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7.开展文旅示范创建。推进文明旅游示范区、示范单位创建,打造旅游服务品牌,推进等级旅游民宿评定,继续开展山东省“十佳”导游主播选树,做好特级导游推荐参评工作。推动旅行社转型发展,持续推进旅行社质保金保险试点工作。(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8.强化重大产业攻关。重点抓好小脚丫·大眼睛研学品牌创新研究与应用等5个重大产业攻关项目实施工作。(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发展改革委)

  (二)丰富旅游产品业态体系。

  9.开展景区“产品提升”行动。加强A级景区动态管理,加大国有景区改革力度,创新发展模式,推动产品迭代升级,促进景区品质提升。实施旅游度假区转型提升行动,打造核心度假产品和精品演艺项目,提升旅游接待设施,丰富夜间文化旅游产品。(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0.大力发展城市休闲旅游。以满足本地居民休闲生活与外地游客旅游度假需要为基础,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鲜明的旅游休闲街区,启动旅游休闲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规划发布一批“城市漫游”主题线路和产品,打造一批城市休闲旅游新地标。(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1.放大红色旅游发展优势。培育“红色讲解员”品牌,持续优化建设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推出一批红色旅游精品线路,抓好红色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工作。(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2.提升赋能乡村旅游。发布山东省乡村旅游“十四五”规划,开展“好客山东·乡村好时节”系列活动,重点实施村庄景区化攻坚年行动,抓好旅游民宿集聚区、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和旅游休闲名镇建设,建成一批乡村微度假目的地。(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13.建立“文旅+交通”融合发展机制。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提升文旅服务功能,结合旅游公路建设,打造一批体验性强、带动性大的文旅交通融合示范线路。(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交通运输厅)

  14.持续做优海洋旅游。推动滨海城市提升接待设施和产品供给,加快长岛、鸡鸣岛等海岛旅游目的地建设,发展海洋牧场旅游。(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5.提升旅游新业态发展质量。推出一批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和旅游驿站,创新发展研学旅游,推动发展工业旅游、体育旅游、冰雪旅游等,组织开展新业态示范基地综合评估。(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

  16.实施文旅消费促进行动。创新提升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策划十大促消费主题活动,建立消费季品牌体系,遴选发布“最受消费者喜爱的”文旅企业、产品、活动榜单。(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7.办好重大文旅活动。办好2022山东省旅游发展大会、中国(曲阜)国际孔子文化节(尼山世界文明论坛)等重大活动。持续开展“山东人游山东”“冬游齐鲁”“好客山东贺年会”等活动,创新开展“好客山东·爱驾齐鲁百县自驾行”活动。(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18.发挥消费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做好第二批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申报工作,组织开展第二批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四)强化“好客山东”品牌影响力。

  19.实施“好客山东”品牌提升行动。创新开展整体性旅游目的地、区域旅游目的地宣传推介,打造“好客山东”品牌新体验。推动将“好客山东”品牌纳入央视2022“品牌强国工程”。(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0.加大文旅推广力度。实施山东文旅网络营销“个十百千万”系列行动,充分发挥中国旅游新媒体推广联合体作用,持续打造“好客山东网红打卡季”,推进“好客山东”慢直播。(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21.加强文旅交流合作。举办澳门山东文旅周等系列交流推广活动,深入开展境外青少年研学旅游交流,打响“孔子家乡·好客山东”品牌。做好贝尔格莱德中国文化中心部省合作协议续签和揭牌运营筹备工作。(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省文化和旅游厅要切实发挥好精品旅游产业专班牵头部门作用,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调度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进一步加严压实专班各部门责任,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细化工作方案,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完成目标任务。(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

  (二)落实政策支持。梳理政策文件形成“文旅政策大礼包”,扩大政策宣传覆盖面和知晓度。对政策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打通政策落实堵点、痛点。联合发展改革、财政、金融、自然资源等部门,在政府专项债券使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乡村旅游用地、文旅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加大对文旅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

  (三)加强宣传引导。强化“旅游目的地”概念,进一步将“好客山东”省级大目的地做精做优做强,统一策划,统一包装,塑造整体形象。进一步强化区域旅游目的地概念,针对不同客源地、不同时间点、不同受众群,开展更精准、更有效的宣传推介。加强线上文化旅游交流,持续开展全球范围内的宣传推广活动,进一步巩固传统客源群体,开发潜在市场,为入境旅游市场重启打下坚实基础。(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

  传统消费升级

  一、主要任务

  第17条提出提升文旅消费。举办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省级财政安排不少于3000万资金,采用政府补贴、企业让利方式,带动全省发放1亿元以上的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实施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旅消费提升工程,推出“高铁+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开展旅游商品创意提升行动,打造一批“好客山东”联名款旅游商品,搭建“山东手造”产品展销平台。加大高品质、定制化旅游产品和线路的开发力度,深挖高端旅游市场潜力。完善提升现有省级旅游休闲街区设施、产品和服务,认定一批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财政厅)

  二、推进措施

  (一)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打造“惠享山东”消费年品牌,围绕汽车、家电家具、餐饮美食等板块,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持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牵头单位: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级财政统筹安排1亿元资金,提升“好客山东”品牌形象,支持举办旅游发展大会,组织开展“山东人游山东”“好客山东贺年会”“好品山东”推介等活动。(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配合单位: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

  (二)加大消费政策支持。举办全省扩大消费专题研讨班,抓好已出台促消费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纳统和培育,研究制定激励限上商贸流通企业扩大销售政策。(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统计局)支持发展汽车消费金融,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执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量低首付比例,合理确定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利率。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保持个人住房贷款稳定增长。(牵头单位:山东银保监局、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三)强化督导落实。加强对传统消费升级相关试点、示范和项目的调度推进,坚持季调度和现场协调机制,全面推动促消费工作和相关项目建设快展开、快达效。紧盯重点任务,压实各级各部门促进消费的工作责任,实行重点工作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

  新兴消费扩容

  一、主要任务

  第5条提出发展数字文化和旅游。完善提升“好客山东·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平台功能,2022年实现文旅企业入驻平台超过3000家,商品总数50万件以上。加快景区度假区数字化升级、智能化改造,推动4A级景区门票预约机制建设,培育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样板。发展沉浸式互动体验、虚拟展示、智慧导览等新型旅游服务。加快培育壮大线上演播、沉浸式体验、数字艺术等新型文化业态,持续打造线上演播、智慧剧场和沉浸式体验示范项目。(牵头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二、推进措施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发挥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对新兴消费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新兴消费发展。将农村电商发展纳入乡村振兴重点任务,一体谋划推进。(牵头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配合单位:省农业农村厅)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对已出台各项促消费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等政策精准落地。试点开展“齐鲁电商贷”业务,建立“政银担”合作机制,为电商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深化电子商务“云课堂”线上培训,强化院企联合人才培养,为全省电商创业者和从业者提供专业培训。(牵头单位: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银保监局)

  (三)强化督导落实。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加快推进新兴消费领域项目建设,压实各部门促进消费的工作责任,实行重点工作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牵头单位:省商务厅)


责任编辑:范金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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