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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2-11-10 10:36:57 来源: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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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文化和旅游局,厅直属各单位,有关高校: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科技在文化和旅游发展中的支撑引领作用,培养造就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实现一批科技创新成果,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重点实验室申报领域应面向文化和旅游行业,服务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按照“质量优先、完善布局、服务行业、支撑发展”的原则实施。

2.重点围绕文化和旅游领域新技术运用、演艺行业应用提升与创新服务、公共服务效能提升、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新材料新工艺集成应用、智能监管等内容为主,针对文化和旅游发展现实需求,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开展行业科技创新与技术集成应用研究。

3.重点实验室应符合《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要求》。不接受研究方向与现有实验室研究方向重复或相近的申报。现有实验室依托单位不得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符合实验室申报要求的科研实体,由依托单位提出申请,如实填写《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在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通过所在行政区域的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申报。厅直属单位、高校可以直接申报。

2.市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择优推荐不超过3个,同一依托单位只能申报1项。申报书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后邮寄到指定地址,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3.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25日,以材料寄出时间为准,逾期将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一路12号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科技教育处

联系人:郭 磊

联系电话:0531-51791731/17866609101

电子邮箱:sdwlkjc@163.com

附件:附件1: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要求.doc

附件2:山东省文化和旅游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2年10月31日

责任编辑:范金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