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出台法规19部,护黄河安澜山东在行动
以法为盾,护黄河安澜
初秋九月,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草木葱茏、飞鸟翔集,生态之美吸引游客驻足拍照。刚刚入选世界自然遗产的东营黄河口候鸟栖息地,就坐落在这一自然保护区内。
“今年7月1日起施行的《山东省黄河保护条例》规定,加强黄河流域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构建完备的生物多样性保护体系,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这为我们开展鸟类保护工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黄河三角洲自然保护区生态监测中心副主任赵亚杰说。
九曲黄河在山东入海。深入贯彻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山东坚持立法先行,不断丰富法治供给、完善法治保障,省市两级已出台并正在施行相关法规19部,构建完善以黄河保护条例和加强山东现代水网建设的决定为统领,以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黄河河道管理、黄河防汛、东平湖保护、南四湖保护等地方立法为骨架,以沿黄九市“黄河水资源保护与节约集约利用”协同立法为支撑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一体化地方立法布局。
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围绕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等重大主题开展立法工作,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汇聚工作合力。
省人大常委会创新推进立法工作专班建设,坚持提前介入、深度介入,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坚持上下贯通、左右兼顾,最大限度凝聚立法共识。黄河保护条例、黄河三角洲生态保护条例、生物多样性保护条例等地方法规的顺利出台,离不开立法工作专班的合力助推。
注重发挥“外脑”“智库”作用,也已成为山东立法工作的一大特色。“接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工作安排,我们组织专业力量,围绕规划管控、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沙调控与防洪安全、河湖管理保护、水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开展了黄河保护条例立法前期调研,并提出有关建议,为立法提供智力支持。”山东航空学院(原滨州学院)是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地方立法研究院负责人王凤翔介绍,目前,已参与省级地方立法工作9次。此外,相关部门还多次邀请专家、学者对黄河保护法等上位法进行解读。
为充分调动专家学者参与立法的积极性,近年来,省人大常委会不断完善专家顾问参与立法工作机制,常态化邀请专家顾问参与法规起草、调研、论证、评估等工作,认真做好专家顾问意见建议的吸纳办理工作,并探索推进立法研究服务基地选派优秀青年教师到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实践锻炼。
如今,省人大常委会正扎实推进“以立法工作专班为重要平台,以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研究服务基地、立法专家顾问为基本依托,以立法听证、立法评估为有力抓手,以地方立法技术规范为基础保证”的工作模式,不断提高创造性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