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2022-01-18 10:08:33 来源:国务院办公厅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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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 

环土壤〔2021〕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水利(水务)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组织编制了《“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生态环境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利部 

农业农村部 

2021年12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责任编辑:李秀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