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解决好“行动和融入”问题
知行合一,论轻重,“行”为重。“行”是“知”和“信”的实践转化,反过来对“知”和“信”又有深化促进作用。“知”和“信”最终必须落实到“行”上,其效果必须通过“行”及其结果体现出来。一种价值观要真正发挥作用,必须融入社会生活,让人们在实践中感知它、领悟它,进而坚持它。因此,我们必须做好实践融入的大文章,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人们生产生活的所有“行”之中,真正做到“像空气一样无所不在、无时不有”。
全方位融入。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党的建设,融入人们的日常工作和生活,融入具体的政策措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使各方面政策导向都有利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当前的一项重点工作,就是在全面深化改革过程中,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像商鞅“立木为信”一样,在经济运行和社会活动中把价值观“立”起来,实现市场经济和道德建设良性互动。
全过程融入。在谋划、部署、推进各项工作过程中,在开展国民教育、宣传舆论、文化活动、精神文明创建过程中,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过程中,注重自始至终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自始至终体现思想道德建设的正确导向,使符合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受到鼓励,使违背核心价值观的现象受到制约。
全社会融入。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是哪一个部门的事,也不是哪一个人的事,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各层次共同参与、协力推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承担宣传教育职能的部门和单位,一定要时刻把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切实发挥好组织协调职能,使这项工作始终保持强势推进的势头。同时,要积极引导一切社会力量,从本系统、本部门、本区域、本单位的实际出发,构建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独具特色的文化标识和认知系统。
“成”:解决好“成效和落实”问题
知行合一,最终的目的就是“成”。“行”而不“成”,在某种意义上还不如不“行”。因此,在“行”之后,还要推动落实,产生真正长久的实际效果:既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又芳菲满园、香飘万里。
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没有局外人、没有旁观者、没有过路客,其“成”最终要体现在每个人的实际行动上,体现在社会好风尚的形成上。要达到这样的效果,就必须有好载体的持续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河北落实,主要依托于两大活动载体 —— “善行河北”和“中国梦·赶考行”。两年来,这两大活动不断向深入推进,涌现了无数“河北好人”,引领了燕赵好风尚,传播了河北好声音,塑造了河北好形象。实践证明,这两大载体体现中央要求,符合河北实际,遵循教育规律,取得了明显成效,成为河北对内凝心聚力、对外提升形象的重要品牌和抓手,探索出了一条培育践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路子。我们要按照中央政治局第十三次集体学习和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精神,及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进一步丰富内涵、拓展领域、创新形式,努力构建起推动两大活动的长效机制,使两大载体进一步抓实、立住、叫响、传开,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取得更加扎实、更加丰硕的成果。
(作者:中共河北省委常委、宣传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