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于3月6日10时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举行记者会,邀请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副部长刘昆就“财政工作和财税改革”的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请问,去年国务院常务会提出要清理规范收费和基金,现在老百姓交的油、电、水的附加费是不是有合理的法律依据?另外,在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普遍性降费的过程中间,我们会先对哪些行政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开刀”呢?谢谢。
现在在水费和电费上确有一些附加收费。目前保留的,都是有依据的,主要是政府性基金,比如三峡水库库区基金、南水北调工程基金,这些都是有依据的。一些没有依据的,已经被清理掉了。至于说能不能做新的改进,通过其他的税收来解决,那是另外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