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山东 | 国内 | 国际 | 社会 | 财经 | 娱乐 | 体育 | 看图不说话 | 微言大义 | 滚动
鲁网 > 新闻中心 > 2015专题 > 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 > 头条新闻 > 正文

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候选人公示启事

2015-06-24 11:22 来源:人民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今年4月,启动第五届评选表彰活动。各地广大群众踊跃提名候选人,一大批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的先进人物被推选出来。

  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解放军总政治部、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部署每两年举办一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今年4月,启动第五届评选表彰活动。各地广大群众踊跃提名候选人,一大批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的先进人物被推选出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组委会根据评选表彰实施办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过逐级遴选、层层审核、媒体公示、择优推荐等程序,分别向全国活动组委会推荐了候选人。经全国活动组委会审核,现对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正式候选人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为6月24日至7月22日。人民日报、解放军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开设“德耀中华·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事迹”专版,刊登候选人照片、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同步推出专版。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在相关频率频道滚动播出每位候选人的广播节目和电视片。中国精神文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人民网、新华网、光明网、中国经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军网、中工网、中国青年网、中国妇女网等网站开设专栏,同步刊登展示候选人的事迹材料、照片,刊播候选人事迹广播节目和电视片。

  欢迎广大群众对候选人进行监督评议,如有意见建议,请于7月22日前向全国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反映。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力学胡同3号力学宾馆210室;

  邮编:100031;

  电话:010—66025228;

  传真:010—66025536;

  电子邮箱:qgddmf2015@163.com。

  第五届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2015年6月24日


初审编辑:宋莉 二审编辑:编辑值班
分享到:
./W020150624410375143731.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