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网络欺凌脱离了学校和家庭的视线,青少年无论是欺凌他人还是被他人欺凌,都极难掌握边界和分寸,往往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
5月31日,共青团广州市委等部门联合中国青少年宫协会儿童媒介素养教育研究中心发布《“儿童与媒介”——2014 ~ 2015年度广州儿童媒介素养状况专项调研报告》,提出了少儿网络安全的四大隐忧。其中,近两成的初中生曾遭遇过网络欺凌。13~14岁的“00后”有17.5%遭遇过网络恶搞。(《广州日报》6月2日)
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社交网站的盛行,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与社交模式的创新,网络欺凌逐步成为席卷全球的一股逆浪,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由于网络欺凌脱离了学校和家庭的视线,青少年无论是欺凌他人还是被他人欺凌,都极难掌握边界和分寸,往往造成难以估量的后果。如何在虚拟世界中制止欺凌行为,特别是防止青少年间的互相欺凌,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外,已经是一个非常急迫的社会问题和教育问题。
2011年,美国青年危险行为调查组对15000多名高中生调查发现,在过去一年中,每6人中就有1人被网络欺凌过。2013年1月19日,美国耶鲁大学毕业生阿列克谢·韦恩纳因为当年的一封过于自夸的求职信,在多年遭受数百万网友的嘲笑甚至恐吓之后,不堪忍受巨大精神压力的他在公寓服药含恨自杀,在美国引起公众热议和反思。
由于青少年正处于人格发展形成期,网络欺凌行为在现实中对青少年的生活和学习造成了严重干扰,影响了他们的健康成长。而网络欺凌行为如果达到一定程度,就会演变为网上暴力,比如曝光他人隐私、进行网络恐吓、超限度的语言攻击等。
防治网络欺凌,特别是青少年中的网络欺凌,在笔者看来,应当以学校教育、家庭关怀、社会法治“三位一体”的方式进行治理。从学校教育来说,鉴于互联网生活已经成为现实,应当根据青少年的心理特点和网上活动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网上行为规范教育。要让青少年明白,虚拟世界其实是现实世界的投影,人类社会并不存在真正的虚拟空间,每一个行为都将对应到真实的个体上,每一次网络欺凌行为都将影响到他人的身心健康。以“虚拟世界”来为自己的欺凌行为辩护,本质上是掩耳盗铃。学校教育应重在教育学生养成网上生活的基本观念、基本认识和基本行为规范,以此解决内在的问题。
家庭关怀和社会法治属于社会层面治理的两个方面,家庭应将重点放在对受到网络欺凌的孩子的关怀和心理疏导上,社会应重在建立对逾越必要界限造成社会危害的欺凌行为的惩戒体系。从目前来看,这两个方面我们都还存在较大问题:家长不了解孩子的网上行为,而孩子也把网上行为视为个人隐私;法律对网络欺凌的处置几乎处于空白状态,而行为人也不把自己的行为视为违法——虽然事实上有着不少法律法规可认定网络暴力违法。笔者认为,只有解决社会层面的终端惩戒关怀体系问题,对行为人和受害者才有介入的空间和手段,把网络欺凌的后果尽量减轻,并以典型案例对网上行为给予警示,才能取得实效。
针对网络欺凌问题,有专家表示,信息科技并没与人类一起成长,人类需要学习如何处理它。美国有一部反映网络欺凌的影片《Cyberbully》,在影片结尾,备受网络欺凌的主人公发现自己并不孤独,而家庭和社会也寻找到了治理网络欺凌的办法——立法管控。希望通过学校、家庭、社会的共同努力,真正重视起青少年网络欺凌问题,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有效治理,还“虚拟世界”一片纯净空间。(廖德凯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