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
2018年5月,河北省邢台市巨鹿县村民刁某深夜翻墙闯入村民董民刚(化名)家中滋事被杀,引发广泛关注。这一案件也被称为“河北邢台正当防卫案”。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了案件的办理情况,继“昆山反杀案”“涞源反杀案”后,这起案件的办理进一步表明了检察机关维护公民依法行使正当防卫权的立场。
“河北入室反杀案”发生后,社会各界对这起案件给予了极大关注,反映了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的普遍诉求。2018年12月,最高检印发了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包括“昆山反杀案”在内的四个案例都是正当防卫或者防卫过当的案件,专门阐释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进一步明确对正当防卫权的保护。 因此,明确正当防卫的界限和把握标准,让公众正确运用正当防卫,最大限度地避免防卫过当,显得十分迫切。
必须用更多“正当防卫”判例,涵养公平正义。一方面,合法没有必要向不法让步。正当防卫的实质,在于“以正对不正”,是正义行为对不法侵害的反击;应明确防卫者,在刑法中的优先保护地位。另一方面,人身安全是每个公民最基本的要求,面对来自不法行为的严重紧急危害,法律应当引导鼓励公民,勇于自我救济,坚持同不法侵害作斗争。司法应当负起倡导风尚、弘扬正气的责任,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当防卫权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