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11年春节放假安排 放假7天
本报讯(记者 谢璐)2011年春节放假7天,其间,车辆不实行尾号限行措施。
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11年春节放假安排,从2月2日农历除夕起放假到2月8日农历初六,共七天,而1月30日(星期日)及2月12日(星期六)则要上班,即春节放假前休一天后上班3天,春节放假后上四天再休一天。
按照本市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规定,法定节假日里没有尾号停驶。
因此,从1月29日至2月14日,有11天不限行。
不限行日包括:1月29日、1月30日、2月2日至2月8日、2月12日、2月13日
限行日
1月31日(尾号3、8限行)
2月1日(尾号4、9限行)
2月9日(尾号5、0限行)
2月10日(尾号1、6限行)
2月11日(尾号2、7限行)
2月14日(尾号3、8限行)
责任编辑:宋宪霞
责任编辑:宋宪霞
新闻关键词:春节放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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