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个城市明确住房限购 纳入三四线城市
商品房限购令将有退出时间
据新华社电 随着1月26日“国八条”的出台,原本就已经备受关注的商品房限购政策再次引发了市场的强烈反应。根据最新的政策要求,限购措施无论从范围还是力度都将全面升级。面对如此直接的市场干预,许多业内人士表示,政策一旦在全国范围内施行,短时间内市场成交量将受到明显的影响,虽然限购不可能一直持续,但它立竿见影地抑制市场需求的功能无疑将为保障性住房建设等调控手段争取更多的时间,从而从根本上调节中国房地产的供需关系,实现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的长远目标。
早在去年4月,“国十条”就曾经提出过商品房限购的问题,当时只有北京响应;9月底,决策层再次强调部分房价上涨过快的城市要采取一定的限购措施,随后又有15个城市开始限购;今年1月以来,又有7个城市加入限购阵营。
根据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的最新要求,“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和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在一定时期内,要从严制定和执行住房限购措施”。
京、津、沪、渝4个直辖市,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深圳5个计划单列市,再加上27个省会城市,明确将要实行限购的城市就已经达到了36个。与此前提出的制定和执行限购政策的城市范围相比,此次要求制定和执行限购措施的城市基本上包括了房地产市场上所有的所谓“一、二线城市”,部分三线、四线城市也被纳入到限购政策的行列当中。根据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的估计,按照新的政策要求,从目前市场的情况来看,在全国范围内施行限购政策的城市很可能将达到60个,几乎是现在施行限购城市数量的两倍。
在制定和执行限购政策的城市范围进一步扩大的同时,限购政策的严厉程度也进一步提高。政策明确提出对已有1套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当地一定年限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定年限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当地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行政区域内向其售房。
这就意味着,已经出台限购令的20多个城市很可能将重新调整限购的口径,因为除深圳外,大部分已经出台限购政策的城市都规定居民还可新购一套住房。
长期执行会扭曲市场
相比之前北京等区域执行的限购政策,“国八条”中有关限购的要求更加严格。新的限购政策不仅针对新购住房,同样严查存量住房,如果严格执行的话,市场需求将被有效遏制。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综合研究部部长杨红旭表示,在此严厉行政干预之下,整体而言,2011年全国楼市降温情况将明显大于2010年,70个城市房价指数很可能将于二季度出现同比负增长,年内多个月份房价会出现环比负增长。部分房价偏高的一、二线城市,房价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跌。
北京中原三级市场研究部研究总监张大伟以北京为例介绍,目前北京楼市有40%左右的购房者是外地人,而其中10%左右的人是原来有房产,现在需要改善或是投资的。外地人已有一套不得再买的政策很可能影响目前市场上10%左右的购房人群。另外对本地人严查存量的约束也将影响10%左右的购房者,预计市场将最少减少20%的购买力。
限购政策对于短时间内给楼市降温,稳住高企的房价无疑具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不过如此直接的市场干预同样也会带来一定的副作用。
“而在各地落实细则之前,不排除会出现部分城市的抢购潮。”张大伟表示。除此之外,新的政策进一步加大了对已有存量住房的监测,部分人群,尤其是非本地户籍人群改善性购房的需求将被严格控制。
另外,也有一些人担心,限购可能导致需求的进一步积压,为楼市的报复性反弹埋下隐患。
退出时间取决于
调控目标和效果
“作为一个特定时期的特殊手段,限购政策的实行短期内在调节市场、抑制投机购房方面肯定会有明显的效果。”北京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陈国强说,“但这并非长久之计,如果长期实行,肯定会扭曲市场关系。”因此,在限购政策执行的同时,必须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增加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供给,使限购政策在退出时,楼市能够软着陆。
杨红旭表示,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其实都清楚地知道限购政策这种直接干预市场的调控方式只能是一种中短期政策。何时退出,主要取决于调控的目标和效果是否能够达到预期。
事实上,限制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目前已经成为房地产调控的一种长期性政策指向。在这种政策指向下,限购政策的强势推出与其说是一种给楼市降温的权宜之计,更大程度上讲,其实是在为深层次的房地产调控争取时间。一方面通过限购和限贷,减少市场上的投资、投机性需求,做减法;另一方面,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房的供应,做加法。只有二者同时推进,才能逐渐将市场关系捋顺。
张大伟表示,限购及限贷等政策在2010年起到了抑制价格过快上涨的作用。但是因为需求的基数比较大,实际市场成交依然居高不下。在2011年只有继续落实调控措施,利用限购等政策获得增加供应的时间,对投资、投机需求继续实施减法。同时,在2011年还必须增加住房有效供给,且保持土地供应平稳。在加减法的配合下,2011年的调控力度才能继续保持。
责任编辑:周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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