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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区内禁止电动车上路行驶引争议

2011-06-08 09:37:48 来源:人民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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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去在深圳街头,不时看到电动自行车在大马路的车流中见缝穿插、在非机动车道逆向行驶、在人行道横冲直撞……电动自行车带来的街头险象和乱象,让许多市民担惊受怕。

  深圳市公安局日前依据《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从2011年6月6日起至12月5日,在深圳主要区域24小时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

  警方表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主要为安全起见

  1997年,深圳取消自行车专用道、把自行车“挤”上了人行道,成为国内第一个没有自行车专用道的城市。

  但多年不把自行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的深圳,近年却有了越来越多的电动自行车。争道、抢道、霸道的电动自行车时常滋事惹祸。近3年,深圳市交通警察局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处罚26万余宗,警告、纠正368万余宗。该局的统计数据表明,深圳电动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呈逐年大幅上升趋势,近3年已造成152人死亡、685人受伤。

  据深圳市交通警察局的测试资料,街头电动自行车的车速普遍超过每小时15公里的限制。罗湖区清水河路口的一位交通协管员说,电动自行车速度快、发生事故危害大,没有牌、出事逃逸多而且难以追查。

  禁令引争议,褒贬不一

  一纸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的通告,立即在深圳引起了争议。

  有市民觉得,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给上下班、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带来不便,快递业担心影响“最后一公里”的投递,电子商务业担心推高配送成本,电动自行车行业协会担心产业链的损失,甚至有人认为“禁令”有悖低碳环保的发展趋势和国家政策、剥夺了市民的交通权利。

  但是,这纸“禁令”却得到不少深圳市民的支持。“禁令”发布当日,几次被电动车撞上的刘小姐就在自己的QQ签名档写上“终于禁了、回家路上再不用担心被撞了”……

  有调查表明,深圳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上下班人数不多,许多电动车用于商品配送甚至载客营运。深圳市交通警察局新闻发言人助理夏旭昆说,用电动自行车接送孩子上学放学危及自身和孩子的安全,用电动自行车营运更是违法的。    

  取消电动自行车应与完善公交、重启自行车道同步推进

  曾任深圳市人大代表的吴立民认为,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必须与城市公共交通网络的配套完善和重启自行车道同步进行,“只有这样,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才具有可操作性”。

  为了禁止电动自行车上路后保证和方便市民出行,深圳市交通部门对全市772条公交线路、站点进行了普查和调整。据悉,该市近日已新增、调整99条公交线路,增加近3000个公交停靠站点,132处市民反映“乘车难”的区域都有了公交车;同时,3家公交专营企业计划新购3493辆公交车辆、首批337辆已于4月投入营运;6月底,深圳新建的178公里地铁也将全部投入营运。

  深圳目前已规划在地铁和BRT(快速公交)站点1000米范围内的骨干公交接驳区和自行车使用频率较高的学校、居民区、工业区新建自行车道135公里、连接完善原有自行车道110公里,在自行车道设置统一、规范的标识系统,并在5年内建成由社区、城市绿道构成,平均每平方公里1公里、全长约2000公里的“绿道网”。

责任编辑:郇志君

责任编辑:郇志君